2016年杭州外国语中英合作高中课程招生办法(2)
2016-05-05 16:13:11中考网整理
一、依据和原则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高中〔2016〕3号,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通知》)和《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杭州市区普通高中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6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办高中〔2016〕54号)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杭州外国语学校剑桥国际高中课程项目(以下简称"中外合作班")2016年面向杭州市区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相关人员为组员的中外合作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招生工作中的具体事项。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
(二)成立以学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纪检监督组,全程监督招生过程。
三、招生对象及计划
(一)招生对象
杭州市区(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大江东产业聚集区,下同)符合《招生工作通知》中规定的招生对象。
(二)招生计划
2016年面向杭州市区招生80名。录取的新生具有杭州外国语学校正式学籍。
四、学费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杭州外国语学校剑桥国际高中项目收费标准的备案》(浙价费备【2013】47号):学费45000元/学期(该费用不包含教材、住宿、校服、学习用具、升学指导、部分合作性的选修课程、全球统考以及学生自己选定的各种考试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