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杭四中中英合作高中课程教育项目招生办法
杭州第四中学中英合作高中课程教育项目2016年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杭州第四中学中英合作高中课程教育项目经省教育厅批准(浙教许可〔2013〕14号)、教育部备案(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编号:PDE33UK5A20120705N)。
杭州第四中学中英合作高中课程教育项目由中国普通高中基础课程,英国高中课程(A-Level),国外大学入学必需的考试雅思、托福、SAT补充课程,大学升学指导课程四部分组成。中国普通高中基础课程由中方教师按照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标准教授,成绩合格并达到其他毕业条件的学生获得浙江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英国高中课程(A-Level)由具有合格资质的专任教师教授(包括数学、进阶数学、物理、化学、经济学、商业研究、会计、部分人文与社科类等课程);补充课程包括雅思、托福、SAT考试技能,由具有合格资质的专任教师教授;大学升学指导课程由专业团队进行指导。
一、依据和原则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高中〔2016〕3号,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通知》)和《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杭州市区普通高中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6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办高中〔2016〕54号)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杭州第四中学中英合作高中课程教育项目(以下简称"中外合作班")2016年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二、组织机构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相关人员为组员的学校中外合作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学校中外合作班招生工作中的具体事项。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
2.成立以学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纪检监督组,全程监督招生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