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杭州中考体育免试政策解析
4.3 免试政策解析
为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考试安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按下述规定可申请免考。
1.肢体明显残疾,心、肺、肝、肾等有严重疾病或患有严重哮喘,身体有严重伤病,不能正常参加体育中考的学生,凭市级残联(肢体明显残疾者)或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在规定时间内,由学生及家长提出申请,所在学校和所属区教育局(社发局)审核,以区为单位,报杭州市教育局高中处审批,可免考其中一类、二类或所有类别项目(免考成绩每类为7分,全免为21分)。仅免考耐力类的学生,在参加其他类别项目考试时,不能选考跳跃类中的跳绳(1分钟)项目。
2.在考试期内,因身体有严重疾病或伤病,经申请获准免考的学生,若身体恢复健康需参加正常考试者,须由学生及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市级及以上医院相关证明,经所在学校、区教育局(社发局)审核同意,报杭州市教育局高中处批准后,凭有效准考证方可参加正常考试(只允许参加尚未组织进行轮次的考试)。
3.要求免考的学生,由学生及家长向所在学校领取并填写《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附后),并附相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起上报所在学校。学校依据学生实际情况(如:历年体检情况、是否免修体育课、是否正常参加体育锻炼等),对学生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填写《20xx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免考申请汇总表一》(附后),并将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稿)及学生申请表、证明(证件)复印件上报所在区教育局(社发局)。区教育局(社发局)审核后,填写《20xx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免考申请汇总表二》(附后),将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稿)和学校上交的材料于11月21日前上报杭州市教育局高中处,12月7日前高中处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区教育局(社发局),各区教育局(社发局)反馈至学校,学校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因发生特殊情况,需申请免考的,学生需在考试前一周办理完成上述相关手续(同时需上交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