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13年杭州中考体育政策及考试项目、评分标准
杭州中考网 关于2013年杭州中考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已经出炉,今年三级蛙跳项目的评分标准成绩有变化,相对去年而言,均提高了20公分,男生由原来的7.4米上调为7.6米满分标准,女生由去年的6.0米满分标准上调6.2米。具体政策及考试项目、评分标准如下: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初中学校加强和改进体育工作,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类体育活动,提高学生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水平和体育技能,有效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同时进一步规范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工作,保障其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进行,现就2013年杭州市区(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下同)各类高中(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下同)招生体育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具有杭州市区初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本省户籍、港澳台籍、外国籍的毕业班学生;
具有杭州市区户籍,现在杭州市区以外地区就读的初中毕业班学生;
父母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本省户籍的外地初中毕业班学生;
符合上述条件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目前浙江省各类高校招生允许省外户籍考生报考的具体实施时间和办法尚未确定并公布。按现行高考政策的相关规定,高中毕业生须在户籍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报名参加高考,且浙江省已全面实施高中新课程,高中所用教材、高考方案与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不同,所以非浙江省户籍学生(不含港澳台籍、外国籍)在杭州市区就读普通高中,将对其今后回户籍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报名参加高考带来不利影响。因此,非浙江省户籍的具有杭州市区初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毕业班学生或杭州市区初中学校往届毕业生,若要求报考杭州市区各类高中,可报名参加2013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体育考试(此类考生将在2012学年第一学期末由学生及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报杭州市教育局备案。申请表另发)。不准备报考杭州市区各类高中的上述学生,可不参加2013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体育考试。
在外地就读的具有杭州市区户籍或父母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等有关证书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杭州市区初中往届毕业生,经我局初教处审核后,向杭州市师生发展指导中心报名参加2013年各类高中招生体育考试。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13年3月下旬至4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杭州市师生发展指导中心另行公布。
三、考试次数和项目
在考试期内,按照统一安排和《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工作有关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每位学生,共可报名参加二次考试。在第一次考试中,参加考试的学生可在下表中三大类考试项目中各选定一个项目分别参加一次考试(共三项次)。在第二次考试中,参加考试的学生可在未获满分的类别中各选择一个项目参加一次考试。
考试项目
考试类别 |
第一项 |
第二项 |
第三项 |
1.跳跃类 |
立定跳远 |
立定三级 蛙跳 |
跳 绳 |
2.力量类 |
掷实心球 |
引体向上(男生) 仰卧起坐(女生) |
排球发球 |
3.耐力类 |
1000 米跑(男生) |
游 泳 |
四、计分办法
每位学生的考试成绩满分为30分,每类满分10分,每位学生以每类所考项目中的最好一次成绩计入总分。
五、免考申请
为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考试安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按下述规定可申请免考。
1.肢体明显残疾,心、肺、肝、肾等有严重疾病或患有严重哮喘,身体有严重伤病,不能正常参加体育中考的学生,凭市级残联(肢体明显残疾者)或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在规定时间内,由学生及家长提出申请,所在学校和所属区教育局(社发局)审核,以区为单位,报杭州市教育局高中处审批,可免考其中一类、二类或所有类别项目(免考成绩每类为7分,全免为21分)。仅免考耐力类的学生,在参加其他类别项目考试时,不能选考跳跃类中的跳绳(1分钟)项目。
2.在考试期内,因身体有严重疾病或伤病,经申请获准免考的学生,若身体恢复健康需参加正常考试者,须由学生及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市级及以上医院相关证明,经所在学校、区教育局(社发局)审核同意,报杭州市教育局高中处批准后,凭有效准考证方可参加正常考试(只允许参加尚未组织进行轮次的考试)。
3.要求免考的学生,由学生及家长向所在学校领取并填写《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起上报所在学校。学校依据学生实际情况(如:历年体检情况、是否免修体育课、是否正常参加体育锻炼等),对学生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填写《2013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免考申请汇总表一》,并将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稿)及学生申请表、证明(证件)复印件上报所在区教育局(社发局)。区教育局(社发局)审核后,填写《2013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免考申请汇总表二》,将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稿)和学校上交的材料于11月21日前上报杭州市教育局高中处,12月7日前高中处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区教育局(社发局),各区教育局(社发局)反馈至学校,学校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因发生特殊情况,需申请免考的,学生需在考试前一周办理完成上述相关手续(同时需上交准考证)。
三、准考证仅限于考生本人使用。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点,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参加考试的,取消参加本场次考试的资格。因生病、女生例假不能参加考试者,由本校带队老师凭有关证明在本场次考试前,到考点办理该场次所有考试项目的请假手续,并按要求参加其它时间和场次的考试。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各项目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