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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长河高级中学2012年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

2012-04-26 16:31:46佚名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杭教高中〔2012〕5号)(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意见》)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学校提前自主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杭教高中〔2012〕1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实际及特色,特制定我校2012年提前自主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依据和原则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杭州市长河高级中学的办学优势,按照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建设发展需要,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理念,发现、选拔具有一定特长的初中毕业生,实施因人施教,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实现学校跨越式可持续发展。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成立以陈立群校长为组长,邱月灵为副组长,孙炳杨、秦慈田、袁立斌、王小飞、郑丽、来国平、陈岳夫为成员的学校提前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负责拟录取学生名单审定、上报。
  2.成立学校提前自主招生办公室,秦慈田、袁立斌为主任,来国平、郑丽、陈岳夫、黄冈、吴爱英、雷道忠、张敏为成员。负责对报考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素质、专业水平的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和招生工作原则,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三、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符合《招生工作意见》中规定的招生对象和范围及各类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同时符合下列特长生条件。
  (二)招生计划和要求
  科技类1名,体育类15名,艺术类2名,共计18名。若每类符合条件的报考学生人数未超过计划招生数或未达到我校考核录取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类别及项目的招生名额。
  1.科技类(1名)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0年及以前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个人项目(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一等奖或全国、省一、二等奖获得者(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均为第一作者1人)或2011年获杭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个人项目(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一等奖或全国、省一、二等奖获得者(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均为第一作者1人)。
  (2)2009年及以前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初中组网络应用能力竞赛或VB程序设计大赛个人项目一等奖者或2011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初中组VB程序设计大赛个人项目一等奖获得者。
  (3)初中教育阶段获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初赛(杭州赛区)个人项目一等奖者或全国、省一、二等奖者。
  (4)2011年及以前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的电脑制作及智能机器人竞赛个人项目初中组一、二等奖者。
  2.体育类(径赛6名、田赛3名、男篮6名)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初中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②2012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男子组或女子组个人项目比赛前八名获得者;
  ③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第一发文单位)的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或一、二、三等奖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④2011年杭州市区中学生篮球比赛初中组男子冠、亚军队主力队员。
  3.艺术类:2名(小号、中音号或圆号,男女均可)。
  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独奏、重奏、协奏、齐奏(四人及以下)等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者;
  ②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第一发文单位)的艺术竞赛(现场比赛)相关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或前六名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不含各级艺术教育委员会);
  ③初三年级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相关器乐)优秀团员称号者。
  四、报名与考核办法
  (一)报名
  1.符合我校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条件的市区初中毕业班学生向所在学校领取并填写《2012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由所在初中学校负责对学生填写的《报名表》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学生本人凭《报名表》和相关特长证明材料和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于5月12日到来我校招生办报名(滨江区滨文路时代大道高架出口处),联系电话:86604790。
  2.符合报考条件的个别生,凭杭州市教育局已审核过的"个别生中考文化课考试报名单"于4月28日到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华浙广场9号二楼大厅),领取并填写《报名表》,学生本人凭《报名表》和相关特长证明材料于5月12日自行到我校招生办报名。
  (二)资格审核
  报考我校的特长生经学校资格初审合格,报杭州市教育局高中处审核同意后,我校于5月17日前将审核结果通知相关学生,并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发放准考证。
  (三)学校考核
  1.文化考核(科技类、体育类、艺术类均需参加)
  ①考核时间:5月19日上午8:20-10:50;
  ②考核内容:语文、数学、英语、科学;
  ③考核方式:学科拼卷,闭卷笔试;
  ④卷面分值:满分200分(其中:语文50分、数学50分、英语40分、科学60分);
  ⑤考核地点:杭州市长河高级中学行政楼二楼圆弧型会议室(滨江区滨文路时代大道高架出口处)。
  2.面试(科技类、体育类、艺术类均需参加)
  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时间:文化考核结束后进行
  3.专项测试(体育类、艺术类需参加)
  (1)专项分值:100分;
  (2)考核项目:考生特长项目;
  (3)考核时间:5月19日下午。
  考生须凭学校发放的《准考证》和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参加我校的文化考核、专项考核及面试。(其中科技类考生凭学校发放的《准考证》和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只需参加我校文化考核及面试两项考核)
  (四)计分方式:
  1.体育类、艺术类成绩赋分
  ①2012年杭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组个人项目比赛成绩计分标准:
  名次第1名第2名第3名第4名第5名第6名第7名第8名
  分值280分260分240分200分180分160分120分100分
  ②初中教育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竞赛个人项目成绩计分标准:
  名次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
  分值320分290分260分230分200分180分
  若获奖为等级制,则计分标准:一等奖为300分,二等奖为240分,三等奖190分
  ③2011年杭州市区中学生篮球比赛初中组男子冠、亚军队主力队员计分标准:
  冠军队主力队员:270分亚军队主力队员:250分
  ④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独奏、重奏、协奏、齐奏(四人及以下)等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者计分标准:
  名次一等奖二等奖
  分值260分220分
  ⑤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竞赛(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或前六名者计分标准:
  一等奖300分,二等奖240分,三等奖180分
  若获奖为名次制,则计分标准:
  名次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
  分值320分290分260分230分200分160分
  ⑥初三年级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称号者计分260分。
  说明:体育类(除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者外)、艺术类成绩赋分只取符合上述各项赋分中最高一项赋分,不累计。获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者,另加50分记入总分。
  2.总分(体育类、艺术类)=最高成绩赋分+文化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学校专项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作为录取条件之一。
  3.总分(科技类)=文化考核成绩+面试成绩。
  五、录取和公示
  1.科技类考生依据我校招生计划,在文化考核成绩不低于120分、面试分不低于70分前提下,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若总分相同,则以文化考核成绩高者优先,若文化考核成绩仍相同,则以数学、英语的顺序,单科成绩高者优先。
  2.体育类和艺术类考生依据我校招生计划,在总分不低于300分,其中文化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专项考核成绩达到学校最低标准(见附件),按类别分项目,依据学校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若学校专项测试成绩相同,以文化考核成绩高者优先。若文化考核成绩仍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再相同,则以数学成绩与语文成绩之和高者优先。
  3.依据上述原则和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5月21日上午前报教育局审核,5月22日起在我校网站(www.hzchgz.com)和杭州教育城域网(www.hzedu.net)公示3天,征求学生、教师和学生家长意见。
  4.公示无异议,经杭州市教育局批准,5月25日起由我校发放特长生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学生于6月4日上午9:00前到我校报到。
  5.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并被查实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6.录取学生视为已获得高中学籍,不再参加当年中考。

  本办法由杭州市长河高级中学自主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604790、86606299

  杭州市长河高级中学
  二〇一二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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