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第四中学(下沙校区)2012年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杭教高中〔2012〕5号)(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意见》)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学校提前自主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杭教高中〔2012〕1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实际及特色,特制定我校2012年提前自主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依据和原则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杭州第四中学的办学优势,按照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建设发展需要,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理念,发现、选拔具有一定特长的初中毕业生,实施因人施教,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实现学校跨越式可持续发展。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提前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伟韬
组员:张江英、王建民、王世俊
2.提前自主招生办公室:
主任:徐彩珠
组员:耿文强、黄健、熊炎璋、虞志军
三、招生对象及计划
(一)报名条件
符合《招生工作意见》中规定的招生对象和范围及各类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同时符合下列特长生条件。
(二)招生计划和要求
招生计划:体育类24名、艺术类12名,共计36名。
1.体育类(男篮6名、女篮8名,女子跳高或跳远2名、短跑1名,男子短跑1名、中长跑2名、跳高或跳远2名,健美操男生2名)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12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男子组或女子组个人项目比赛前八名获得者;
(2)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第一发文单位)的田径比赛个人项目前六名获得者;
(3)初中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浙江省体育局审批发证);
(4)2011年杭州市区中学生篮球比赛初中男子组或女子组冠、亚军队主力队员;
(5)2012年杭州市中学生健美操比赛初中组三人操(规定)前三名或初中单人操(自编)前三名。
2.艺术类(长笛2名、单簧管1名、次中音号1名、圆号2名、长号1名、打击乐1名,声乐4名)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第一发文单位)的艺术竞赛(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或前六名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不含各级艺术教育委员会)。
(2)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独奏、重奏、协奏、齐奏(四人及以下)、独唱、重唱、组唱(四人及以下)等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
(3)初三年级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相关项目)优秀团员称号者。
(4)初中阶段获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相关项目)A级证书者。
四、报名考试及录取办法
(一)报名
1.符合我校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条件的市区初中毕业班学生,向所读初中学校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2012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所读初中学校负责审核学生所填写的《报名表》,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学生携带《报名表》及相关特长证明材料和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于5月12日自行来我校(下沙6号大街217号)报名。
2.符合我校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条件的个别生,凭杭州市教育局已审核过的"个别生中考文化课考试报名单"于4月28日到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华浙广场9号)领取并填写《报名表》,5月12日凭《报名表》和相关特长证明材料自行到我校报名。
(二)资格审核
我校提前自主招生办公室对报考我校的特长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名单报杭州市教育局高中处审核同意后,由我校发放准考证。
(三)考核
1.考核总分=文化测试分×5%+专项成绩×80%(专项成绩满分100分)。
2.文化测试
测试时间:时间为5月19日上午7:40--12:00;
测试形式:闭卷笔试;
测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物理、化学);
测试总分:400分(语文、数学、外语、科学各100分);
测试地点:杭州第四中学(吴山校区),(延安路19号)。
凭本人准考证和体育中考准考证双证方可参加测试。
3.专项(测试)成绩
[体育类]
田径:初中教育阶段田径国家二级运动员专项成绩为100分,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的体育竞赛田径个人项目第一名及2012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男子组和女子组个人项目比赛第一名专项成绩为70分,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的体育竞赛田径个人项目第二名及2012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男子组和女子组个人项目比赛第二名专项成绩为50分,以后名次每降低一名专项成绩降10分。不重复计分,以最高一项成绩计。
篮球:初中教育阶段篮球国家二级运动员专项成绩为60分,2011年市区中学生篮球比赛初中男、女冠、亚军队主力队员为40分,不重复计分,以最高一项成绩计。学校组织篮球专项测试为40分。
健美操:2012年杭州市中学生健美操比赛初中组三人操(规定)、初中单人操(自编)第一名100分、第二名80分、第三名60分。不重复计分,以最高一项成绩计。
[艺术类]
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第一发文单位)的艺术竞赛(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和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独奏、重奏、协奏、齐奏(四人及以下)或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现场比赛项目一等奖者计为100分;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第一发文单位)的艺术竞赛(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三等奖和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独奏、重奏、协奏、齐奏(四人及以下)或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现场比赛项目二等奖者或初中阶段获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相关项目)A级证书者为80分;杭州市中学生艺术团(相关项目)优秀团员或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独奏、重奏、协奏、齐奏(四人及以下)或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现场比赛项目三等奖者为60分。以最高一项成绩计,不重复计分。
(四)公示和录取
1.拟录取学生名单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体育类考生,按学生考核总分,依据招生计划,分类分项分男女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若总分相同时,则以专项(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专项(测试)成绩相同时,则以数学、科学、外语的顺序,单科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如符合条件的报考学生未达到招生计划,将酌情减少该项目的招生计划或在符合招生条件的同类别其他项目考生中择优录取。
艺术类考生文化测试成绩达到280分者,按学生考核总分,分类分项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若总分相同时,则以专项(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专项(测试)成绩相同时,则以数学、科学、外语的顺序,单科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2.依据上述原则和招生计划确定的拟录取学生名单,于5月21日上午前报市教育局高中处审核,5月22日起分别在杭州教育城域网(www.hzedu.net)和学校网站(www.hz4z.com)同时公示三天,征求学生、教师和学生家长意见。
3.公示无异议,经杭州市教育局高中处批准,5月25日起我校向录取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学生6月4日上午9:00自行到我校报到。
4.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并被查实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5.录取学生视为已获得高中学籍,不再参加当年中考。
本办法由杭州四中提前自主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579995、86579985、86579983
杭州第四中学
二〇一二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