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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十三中保送生推荐工作办法

2011-09-15 14:01:24佚名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贯彻办学方针,推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体现“使每一位学生都有所发展”的办学理念。根据杭州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特制订本推荐办法。

  二、保送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汪建红

  副组长:

  潘志平

  周华松

  屈强

  柴玉宏

  潘伟明

  组员:

  郑娟

  傅建新

  林久杏

  朱玲娟

  马锦绣

  陈超

  陈娴

  刘慧英

  陆央群

  周伟珍

  范春娇

  三、保送学校:

  杭州高级中学杭州市第二中学杭州市第四中学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杭州市第十四中学浙江大学附属中学杭州学军中学杭州长河高级中学

  四、保送名额:

  具体由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分配给十三中教育集团的名额为准。

  五、保送预选生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初三(上)学期操行评定良好及以上,连续在十三中教育集团就读四个学期及以上,具有杭州市区初中在册学籍号的应届毕业班学生(含经学生本人及家长申请,市教育局备案,今后在市区高中借读的外省籍的市区初中应届毕业班学生)。

  2、初三(上)学期体育成绩合格,具有良好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3、学习成绩优异,综合能力强,有一定特长。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全部合格且其中获得3个A等级及以上。参照初二(上)期末统测、初二(下)期末统测、初三(上)期末统测和初三(下)区统测的文化课考试科目考试成绩,按市教育局优质高中录取办法计算四次成绩的总平均分;社会学科初三(下)区统测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取得如下荣誉者,给予加分:

  (1)获得综合性荣誉称号(三年累计计算)

  (2)参加经学校推荐且由教育行政部门(含西湖区进修学校)组织的各项科技竞赛、文艺、体育等竞赛获奖:(同一次或同一届竞赛中以最高级别计算,集体项目加分以50%计算)

  根据学科四次成绩的总平均分加上荣誉加分作为最后总分,确定申请保送学生的综合排名。以上两项荣誉加分总和不超过当年中考文化课总分的15%。

  在综合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有以下荣誉的具有优先选择权:中国少年科学院院士、中国少年文学院院士、全国二级雏鹰奖、省级优秀团员和团干、省优秀学生干部。

  六、推荐办法:

  1、本人申请,学校审核推荐,校长批准,张榜公布,招收学校考核录取。

  2、保送学校的选择,由申请保送的学生本人按综合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保送学校,直至名额用完为止。

  3、如有被推荐学生自愿放弃推荐和选校,须有学生家长签字。

  4、本办法解释权属学校推荐保送生工作领导小组。

  七、咨询电话:

  28879188(集团总校长室)

  28879008(公益中学校长室)

  28879078(公益中学教导处)

  28879118(十三中校长室)

  28879158(十三中教导处)

  28879208(丰潭中学校长室)

  28879198(丰潭中学教导处)

  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

  保送生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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