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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2011年高中招生报名及录取办法

2011-08-30 13:37:41佚名

  一、招生计划

  2011年我区应届初中毕业生8436人,加上往届生和余杭区户籍在外地就读回来参考的初中毕业生合计约为8600人。各类高中计划招生8600人,升学比例为100%,其中普通高中招生86个班4290人,职业高中(含区技校、卫生进修学校)91个班约4310人,中专招生待杭州市下达计划后再定。具体各校招生人数见余杭区教育局、发改局、劳保局《关于下达2011年余杭区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余教高中〔2011〕24号)。

  2011年职高类的中考招生是在实施自主招生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各校的中考招生人数是招生计划减去自主招生数,具体的中考招生人数要在市场的自主招生后(5月28日)再公布。

  二、招生学校类别

  2011年余杭区高中学校招生分三类:①普通高中类;②职高类;③中专类(含技校)。普高、职高可以兼报。

  三、报名办法

  1.凡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于5月20日之前随带户口本到所在学校集中报名。

  2.往届生和本区户籍在外地借读需在本区升学的考生,应于3月25—27日随带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辅导站报名,借读生需持借读学校所在县(区)教育局验印的有关学籍证明方能报名。

  3.非本区户籍的学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求学。已在我区借读初中,因特殊原因要求在我区借读高中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省外考生需填写《余杭区各类高中借读申请表》),经借读学校核实并统一报教育局高中教育科审批后方具有报名资格,并在借读学校报名。

  4.各校务必于5月25日前将报考人数及考生信息报所属教育辅导站汇总。各教育辅导站要认真做好统计汇总工作,确定本片报考人数,于5月28日前报教育局义务教育科。

  四、综合素质测评,考试日期、科目、高中招生计分办法。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2010年12月—2011年4月。

  文化课考试日期:2011年6月中旬。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

  计分办法:见《余杭区2011年初中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意见》(余教教(2010)165号文件)。

  五、志愿设置

  2011年余杭区各类高中招生志愿卡分“志愿卡Ⅰ”和“志愿卡Ⅱ”。“志愿卡Ⅰ”为第一批次,只能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并轨生,“志愿栏”共设3个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志愿。“志愿卡Ⅱ”为第二、第三批次,第二批次为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和国有民营普高、民办普高,共设3个志愿和3个服从调剂志愿。(调剂志愿分别为:择校生服从调剂和国有民营普高服从调剂、民办普高服从调剂)。第三批为职业高中共设3个志愿,1个服从调剂志愿。杭州市统招中专由区招生办另行布置志愿填报。

  六、志愿填报

  今年志愿分两次填报。

  第一次待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依据考试成绩可填报“志愿卡Ⅰ”,即公办普通高中并轨生。

  第二次待第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凡参加中考而未被第一批次录取的考生均须填报“志愿卡Ⅱ”,即第二批次志愿(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国有民营、民办普通高中)和第三批次志愿(职业高中,含我区技工学校和卫生进修学校)。

  今年面向全区招生的普通高中共有9所,其中公办高中5所(高级中学、第二高级中学、余杭中学、塘栖中学、瓶窑中学);国有民营高中2所(实验中学、文昌中学);民办高中2所(树兰中学、绿城育华桃花源学校)。面向全区招生的职业高中共8所,其中省级以上重点职高4所(临平职高、良渚职高、乔司职高、闲林职高),其它职高4所(商贸职高、临平职校、塘栖职校、绿城育华桃花源学校),技工学校1所,卫生进修学校1所。

  特别提请考生注意的是:选择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志愿时要充分考虑家庭经济状况。

  七、录取原则和录取程序

  录取原则:以综合评语和《学生成长记录手册》作为必备条件,以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前置条件,根据学生所填报志愿,按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不含加分成绩、科学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政治社会成绩高低确定先后名次)。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最低分数线为该校并轨生最低分数线下降30分(含30分)以内,但不得低于本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录取程序:首先录取第一批次(公办普高并轨生),当第一批次录取完成后,再根据考生第二次填报的志愿依次录取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同一批次按志愿次序录取,即各招生学校按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和学校可录取的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分数线。当考生已上该批次分数线而未能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时,则移至第二志愿学校,如第二志愿学校仍有招生名额则继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第二志愿学校招生已满,则移至第三志愿学校。

  当考生所填志愿学校均不能录取时,将根据考生调剂志愿。其中填报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的考生如服从调剂则予以调剂录取,如不服从调剂,则不予录取;填报第三批次的考生若不能录取对口学校,由教育局统一调配到其他学校。

  八、学生报到、注册

  学生录取后,凭余杭区教育局录取通知书(见附件1、附件2)和录取学校的入学须知到学校报到、注册。

  九、有关注意事项

  1.今年考生志愿填报在学业考试成绩揭晓后进行,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可以互相兼报。根据浙价费〔2009〕16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育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中关于“各地公办学校不得变相通过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到公办学校就读,也不得以挂读等名义招收计划以外的学生,并收取挂读费等费用”的要求,考生应根据自己学业考试的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合理、慎重、理智确定报考的类别和学校。

  2.各初中要认真做好毕业学生《成长记录手册》工作。初中毕业生的《成长记录手册》应具备户籍证明、体格检查表、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3.凡符合加分录取条件的考生,必须取得相应的书面证明和复印件,并填写初中升学加分申请表,报高中教育科审核。加分办法详见《2011年余杭区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工作实施办法》。

  4.职高类“3+2”与非“3+2”专业安排。

  “3+2”专业根据录取学生报到情况,由学生自愿申请,学校以中考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

  非“3+2”专业,根据各校实际情况,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可以通过协商等由学校统一安排;二是可以第一学期上公共课,不安排专业,第二学期根据学习情况再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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