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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送生

2012-06-20 17:35:59佚名

『保送生』词库中所出现的时间均为大概时间,具体时间请参阅当年报考指南)


词条名片

   招生学校依据本校办学特色和优势,提前自主招收初中毕业生。


<评定标准>

  根据xx年市区保送生招生计划数和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总数,确定保送生推荐比例,并根据此比例和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数,确定各初中学校保送生推荐名额(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核定)。保送生推荐名额各校年级平衡、等额推荐。


<推荐基本条件>

  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习成绩优异,心理素质良好,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全部合格且其中获得A等项数3项及以上,综合评语中的操行等第良好及以上,具有市区初中学校在册学籍号并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班学生(包括经学生本人及家长申请,市教育局备案,将报考杭州市区高中的外省户籍学生)。


 <操作程序及有关要求>

  1.初中学校须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学校保送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并张榜公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在教育局确定的保送生推荐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初中学校应结合本校实际,以素质教育和全面育人的理念为导向,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制定学校《保送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初中学校保送生推荐须坚持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的原则,对符合保送生推荐基本条件的学生,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即将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综合评分,其中学业成绩(指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和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学科考试成绩。学业成绩以初中阶段若干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和初三第二学期内一次年级集中统一测试成绩,换算成一定比例组成)所占权重不低于85%,德育、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的突出表现加分所占权重不超过15%。初中学校在制定《保送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时应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并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各校制定的《保送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在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3.初中学校将《保送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本校保送生推荐总名额及各招生学校可推荐保送名额等一起在校内公示(不少于3天),并召开学生家长会向家长公布。

  4.根据学校《保送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在学生自愿申请基础上,初中学校对申请保送学生进行综合评分并按评分高低排定先后次序后,由相关学生依次自主选择学校,初中学校将初步确定的拟推荐保送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不少于3天),征求学生、家长和教师意见。公示无异议,确定本校保送推荐生名单。

  5.5月初,初中学校与招生学校交接保送生推荐表(一式二份)和综合能力考核准考证。招生学校对初中学校推荐的保送生进行为期半天的综合能力考核。招生学校应遵循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原则,按照录取人数不低于参加综合能力考核的保送推荐生总数的93%的要求,择优录取,缺额不补。

  6.5月中旬前,招生学校将全部保送推荐生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拟录取学生名单及保送生推荐表(一份)报市教育局审核。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录取的学生由招生学校发录取通知书。被录取学生不再参加6月中旬的各类高中招生文化课考试。

  7.被录取学生6月到录取学校报到,取得普通高中学籍。


 <相关下载>

        2011年杭州市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保送生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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