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合肥市区普通高中补录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市区各中学:
现就2017年市区普通高中补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学校
第一次招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见附表)。按实际缺额补录,录满为止。
二、补录志愿设置及填报要求
(一)志愿设置
补录批次:合肥二十八中等16所学校。
设置A、B、C,3个平行志愿。
(二)报考要求
凡中考总分达到607分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参加补录。本次补录,参照高校招生征集志愿的做法,允许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下20分考生填报志愿,作为备档。即587分及以上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补录志愿。当线上生源不足时,实行降分录取。
三、补录程序
(一)填报志愿。7月17日8:30-17:30,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到报名学校网上填报补录志愿、打印并签字确认。单报名考生到各区教育主管部门网上填报补录志愿。
(二)录取。市教育考试院将按照平行志愿录取原则进行补录。7月20日左右公布补录结果。考生可通过合肥教育网(www.hfjy.net.cn)、合肥中考中招网(zz.hfzk.net.cn)或通过12580查询录取结果。
(三)发放录取通知书。补录结束后,参与补录的高中学校到市教育考试院领取录取通知书;单报考生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发放。
四、有关要求
(一)各补录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招行为维护中招秩序的紧急通知》(皖教秘基〔2011〕61号)和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规范高中阶段招生秩序的规定>的通知》(合教〔2012〕100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凡招生计划已经完成的学校一律不得补录,不得突破计划招生,不得招收“线下生”或通过将学籍挂靠在外地的方式变相招收“线下生”,不得虚假宣传、乱承诺。
(二)各初中毕业学校要高度重视,及时通知每一位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耐心接受咨询、予以合理指导,认真审核考生补录资格,按时完成各环节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耐心告知有关政策,合理引导其报考中职学校,提醒其有关注意事项,避免考生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三)普通高中补录志愿应由考生本人在报名学校进行网上填报并签字确认,任何学校和个人都不得要求学生违背意愿填报志愿。
附件:1.2017年合肥市区普通高中补录志愿预填表
2.2017年合肥市区普通高中缺额补录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