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合肥滨湖寿春中学高一自主招生简章
合肥滨湖寿春中学2017年高一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7〕7号)和合肥市教育局【2017】78号文件精神,秉承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办学理念,我校于2017年面对合肥市区以外(含四县一市)首次实行自主招生政策,从而深入探索优质民办普通高中依法自主招生的办法。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自主招生方案。
报名
1.报名条件:合肥市区以外(含四县一市)综合素质评价优良,初中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表彰的2017届应届初中毕业生。
2.报名方式:5月13日-31日登录“合肥寿春中学”校园网(www.hfsczx.net)进行网上报名。
3.资格审查与准考证打印: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约7个工作日后,查看是否通过审核。初审合格者请自行打印准考证,并于6月18日来我校参加考核。
考核
1.考核时间:6月18日。
2.考核内容:
上午 |
下午 |
||||
时间 |
科目 |
分值 |
时间 |
科目 |
分值 |
8:30-10:00 |
语文 |
100分 |
14:00—16:00 |
数学 |
120分 |
10:20—11:50 |
理化 |
120分 |
16:20—17:50 |
英语 |
100分 |
录取
1.录取条件:由合肥滨湖寿春中学自主招生领导组根据考核成绩,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中考成绩须达到生源地当年普高最低控制线;
2.审批与公示:凡被我校录取学生的材料将于2017年6月22日前报送合肥市教育局审批,并将经审批后的录取结果在我校校园网站公示;
3.录取报到:凡被我校确认录取的考生,须在接到通知后一周内到我校办理入学确认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另外,在当地中考成绩公布后将成绩通知单(原件)、中考准考证(原件)送交我校高中教学部以便办理学籍,并主动放弃填报当地中考志愿。
收费
我校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因均为小班化教学(38人/班左右),根据合价费函【2015】44号文件,每生每学期学费为7500元,按年收取;如果寄宿,每生每年需另缴纳1500元的住宿费,按年收取;书籍、簿本和生活费自理。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与湖北路(666号)交叉路口(新省委省政府向西1500米左右)
咨询电话:0551-629841266298412762984128(请尽量在上班期间拨打)
网址:www.hfsczx.net
微信公众号:hfbhsczx(二维码见下边)
注:1.了解最新信息请及时关注我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2.我校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的前提下保留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