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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合肥三中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2)

2017-01-03 11:29:54合肥市第三中学


  (三)学校组织考核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

  测试时间:5月29日(如遇天气等客观原因导致测试时间调整的,将通过合肥三中校园网及时向社会公布)

  测试地点:合肥三中

  测试方式:针对报考不同专业的考生,根据专业特点进行专业资格考核和认证。具体见附件。

  (四)学校考核确定专业合格人员名单

  学校按不超过特长生招生计划2倍比例确定专业合格考生名单。

  (五)公示

  6月1日,取得特长生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性别、毕业学校、条件等基本信息,在本校校园网和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报市教育考试院。

  (六)志愿填报

  凡特长生专业考核合格的考生,均须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凡具备报考资格而不填报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七)录取

  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合肥三中各类特长生招收计划数,依据考生志愿按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所有特长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普通高中录取的要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合肥三中招收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为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的60%,录取原则、条件和办法与普通高中相同,即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几点说明

  1.凡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和参加专业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取得专业考核合格证的考生如不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将不参加特长生的录取。

  3.凡在特长生招生中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特长生或评委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4.具体专业考核细则另行发布。

  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63505156

  合肥三中举报电话:62686602、62686609

  各类特长生报名表及测试方案见附件

  合肥市第三中学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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