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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合肥十一中体育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

2017-01-03 11:15:28合肥十一中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合肥市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教〔2016〕号)精神,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2016年合肥十一中体育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

  一、特长生招生类型和指标人数

  1.田径:10人

  2.体育舞蹈:10人

  3.男足:12人(含守门员1人)

  4.女足:8人(含守门员1人)

  二、特长生报名资格

  1.201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

  3.初中毕业学业统一考试成绩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

  三、男足、女足报名及考试在合肥六中进行,统一参加一、六、八三校体育特长生招生考试。

  四、田径、体育舞蹈报名条件

  1.初中阶段获省或市教育、体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单项竞赛个人项目省级前8名、市级前6名、区级前3名或体育成绩优秀、达到同等水平的同学均可报名。

  2.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学生。

  3.具有健美操运动特长的学生(男女不限均可报名)。

  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条件均可报名。

  四、招生程序

  (一)校园网发布招生信息

  5月10日,向社会公布特长生招生方案,并接受报名。同时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学生报名

  1.考生报名:5月11-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正常报名),请考生到所在的毕业学校教务处领取体育特长生《报名登记表》;

  2.考生填表、初中毕业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

  3.前往合肥十一中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关获奖证书(必须是证书原件),另交证书复印件一份。

  4.合肥十一中审查合格后进行网上登记。

  5.合肥十一中打印报名确认表,加盖学校公章,考生(家长)签字确认。

  6.5月18日网上公示报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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