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合肥九中招收高中特长生实施方案
2017-01-03 11:13:56合肥九中
《关于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通知》(皖教办〔2016〕7号)、《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6〕25号)等文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考生自愿原则。
3、择优录取原则。
4、分校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项目及人数
体育类:乒乓球6人,射击2人。
科技类:青少年电脑机器人4人。
三、招生条件
1、体育类:在初中阶段获省或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上述单项竞赛个人项目省级前六名或市级前三名;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45分及以上。
2、科技类(青少年电脑机器人):在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电脑机器人”比赛市级一等奖、省级一等奖或全国三等奖及以上(须为国家、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且须提供获奖证书)。
四、特长生资格
1、在市区报名参加中考的201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2、填报合肥九中特长生志愿;
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
4、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
五、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我校招收特长生实施办法经市教育局考试院审核备案后,将于5月12日在我校校园网(www.hfjz.com)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