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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合肥十中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

2017-01-03 11:11:18合肥十中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课程改革的新形势,切实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个性和潜能发展,逐步形成我校办学特色,根据《2016年合肥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2016年合肥市市区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

  1.成立以校长任组长、校级副职任副组长、办公室、教务处、科技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特长生招考的一系列工作。

  2.成立由相关处室负责人和相关学科骨干教师组成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考生进行测试、考核。

  三、招生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考生自愿原则;

  3.择优录取原则。

  四、招生项目及人数

  1.篮球项目(只招收女生)5名;

  2.田径项目招收6名;

  3.电脑机器人项目招收2名。

  五、报名条件

  1.篮球:考生热爱篮球运动、体育基本素质好,在初中阶段作为主力队员参加过区级以上比赛并获得团体奖较好成绩者优先;

  2.田径:考生初中阶段获省或市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田径单项竞赛个人项目省级前六名、市级前三名;

  3.电脑机器人: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省级一等奖或市级一等奖(须是国家、省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科协主办,且有获奖证书)。

  六、特长生资格

  1.201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

  3.中考成绩须达到2016年市区普高录取最低分数线;

  4.同时符合多项报名资格的仅限报考一项,每位同学只能报考一所高中,不得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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