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合肥中考指标到校名额分配(2)
2016-06-06 11:21:31小小丢
三、录取办法
省示范高中首先录取该校全市统招生,再根据初中学校指标到校生计划,依据普通高中录取原则分校录取指标到校生。指标到校生须达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未完成的指标到校生计划调整为全市统招生计划。
四、有关要求
(一)实行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招生是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尤其是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严格公示制度,积极、稳妥、有序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二)初中毕业学校要实事求是地按照指标到校生条件对每个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因学校资格审核不认真、不严格、不负责或弄虚作假等,致使不具备条件的考生占用指标到校生计划录取到省示范高中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因此造成本校指标的空缺不再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