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合肥168陶冲湖学校、玫瑰园学校直升高中方案(2)
2016-05-25 10:49:19嚜8520
四、直升资格确定办法
1、参加五一自主招生考试资格认定:
综合成绩在年级前45%内(以年级人数为基数计算并四舍五入到个位)。
综合成绩由以下方法确定:八年级下学期期中考试成绩占5%,八年级下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占5%,九年级一段成绩占10%,二段成绩占15%,三段成绩占20%,九年级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占20%,九年级一模考试成绩占25%,七次考试成绩按相应权重折合并累加作为综合成绩。
2、直升资格认定:
(1)学籍在合肥一六八陶冲湖学校或玫瑰园学校,且在相应学校就读期满二年的应届毕业生。
(2)符合参加五一自助招生考试资格并参加我校五一自主招生考试。
(3)依据我校五一自主招生考试等第排序,如遇等第相同,则以综合成绩的高低确定顺序(综合成绩确定方法同上)。两校区直升比例均为本届初中毕业年级在籍生的10%。依据方案排序进入前10%内但不符合学籍要求及在校年限者不具备申报资格,不递补。
(4)在我校就读期间无因违纪而受到校纪处分的情况,综合表现优秀(毕业前如有违纪情况将取消直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