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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合肥中考政策公布:过半数考生可就读“省示范”(3)

2016-05-12 09:43:15王一斌 胡霈霖


  志愿:普通高中志愿共分五个批次

  提前批次: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合肥三中、合肥十一中、庐阳高中三校体育特色班面向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招生;国际班招生;高校附属中学面向本高校教职工子女考生招生;完全中学直升生招生。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设2个志愿,其他均设1个志愿。

  第一批次: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含指标到校生,同一志愿、同一录取最低分数线)。设1个志愿。

  第二批次:合肥二中等11所省示范高中招生,中科大附中招生。设A、B、C3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共建实验班招生,市示范高中招生,一般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外语实验班招生。设A、B、C3个平行志愿。

  第四批次:一般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色班招生。设A、B、C3个平行志愿。

  录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考生中考总分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其中普通高中特色班、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及合肥三中、合肥十一中、庐阳高中三校体育特色班面向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招生的考生须达到相应的录取最低控制线。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4个C等级及以上(省示范高中须达到4个B等级及以上)。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普通高中要求相同。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将按照考生中考总分、学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分批次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将先对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进行多重排序,得到一个从高到低的顺序位,再进行投档、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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