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合肥省级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细则发布(3)
四、填报资格
1.在市区报名参加中考的201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2.中考成绩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合肥三中、合肥十一中、庐阳高中三校体育特色班招收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考生中考成绩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的60%。填报合肥十一中、三十五中、庐阳高中足球定点学校志愿的考生,中考成绩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的80%。
3.填报体育类特长生(不含棋类)、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和合肥三中、合肥十一中、庐阳高中三校体育特色班志愿考生,中考体育考试成绩须达到该学科满分的90%及以上。
4.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
5.专业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五、招生程序
(一)发布专业考核方案
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发布合肥一中、六中、八中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和合肥一中等6所高中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其他各校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在报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通过校园网等向社会公布。
(二)学生报名
具备招生条件的学生凭获奖证书原件等到各校或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地点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三)专业考核
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合肥一中、六中、八中3校特长生专业考核和高中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专业考核,其他学校特长生统一于规定时间内自主组织专业考核工作。专业考核合格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将在合肥教育信息网及考生所属初中毕业学校校园内公示3个工作日。
(四)填报志愿与录取
公示无异议的专业考核合格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填报相应招生学校提前批次志愿。对于特长生招生,按照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依据普通高中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对于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按照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依据考生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调回该校统招生计划。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我市将结合实际,逐年减少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
六、工作要求
(一)各招生学校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定科学的专业考核方案。严格选聘评委专家,加强专业考核监督工作,切实执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专业考核工作,并严格公示环节,确保考核工作公正公平。专业考核应侧重于考生的专业水平和特长,不得组织文化课测试。
(二)各招生学校要严格审查考生录取资格,不得在规定的范围和项目外招生。对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造成误录取以及擅自突破招生范围和计划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初中学校严格按照规定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
(三)各招生学校要切实加大特长生学生入学后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努力保障其个性和潜能发展的良好环境。同时要督促特长生学生按照招生类型,积极参加学校校园文化活动。
合肥市教育局
2016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