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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合肥中考录取原则、条件、办法(2)

2015-05-13 10:27:01小小丢

  (3)招生录取

  省示范高中首先录取该校全市统招生,再根据初中学校指标到校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分校录取指标到校生。各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为该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40分,指标到校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省示范高中录取要求。未完成的指标到校生计划调整为全市统招生计划。

  5.自主招生

  (1)省示范高中特长生及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


  继续实施省示范高中特长生及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具体办法见附件1-2。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我市将结合实际,逐步减少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

  (2)合肥三中、合肥十一中、庐阳高中三校体育特色班面向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招生

  合肥三中、合肥十一中、庐阳高中三所学校体育特色班安排一定的计划(分别为6人、4人、10人),招收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为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的60%,录取原则、条件和办法与普通高中相同,即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国际班招生

  合肥一中、六中、八中国际班继续招生。具体招生办法按照《合肥市普通高中国际班招生及办学行为管理办法》(合教〔2013〕199号)规定执行,纳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统一管理,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一录取。国际班学生实行单独编班、单独建立学生档案、单独进行教学评价。具体招生办法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制定。

  (4)完全中学直升生

  完全中学可拿出本校高中部分招生计划,招收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直升生总数不得超过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总数的10%。凡在学籍所在的完全中学连续就读满两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本校直升生志愿。各校直升生招生方案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公布实施。直升生录取最低分数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未完成的直升生招生计划调整为统招生计划。

  (5)民办高中等外地招生

  具备寄宿条件的民办高中可申请面向市区外招生。合肥特教中心综合高中班面向全省招生100人。具体招生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6.补录工作

  市教育考试院将公布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补录招生计划,未录取的达线考生可参加补录。补录办法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制定。

  (二)中等职业学校

  1.五年制高职院校及普通中专


  (1)录取原则

  分批次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2)录取条件

  考生的中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省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填报餐饮、卫生、师范等特殊专业志愿的考生须按《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做好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体检,具体可咨询招生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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