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合肥中考和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
(二)统一考试时间
6月14日上午8:30-11:00 语文
下午3:00-5:00 物理和化学
6月15日上午8:30-10:30 数学
下午3:00-5:00 思想品德和历史
6月16日上午8:30-10:30 英语
(三)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及运用
统一考试成绩采用分数与等级共同呈现。
省统一命题考试各科目等级市区分为A+、A、A-、B+、B、B-、C+、C、C-、D+、D、E等12个等级,各等级比例按照A+等级5%、A等级5%、A-等级10%、B+等级10%、B等级10%、B-等级10%、C+等级10%、C等级10%、C-等级10%、D+等级10%、D等级5%、E等级5%划定,其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分别合并作为一个学科呈现分数、等级。
市区体育、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分为A、B、C、D等4个等级。体育考试:40-33分为A等级,32-24分为B等级,23-16分为C等级,15-0分为D等级。理科实验操作考试:10-9分为A等级,8-7分为B等级,6-5分为C等级,4-0分为D等级。
体育、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分,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含体育、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
市区英语口语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但作为平行志愿多重排序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作为普通高中总分同分值录取的依据。
生物和地理学科学业结业考试由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课程结束时举行。具体考试内容、分值、命题方式和考试办法由各县(市)区依据《2013年安徽省初中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纲要》等有关要求确定。
三、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
继续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对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终结性评定。具体办法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9年合肥市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教研〔2009〕115号)执行。在外地就读的我市户口应届考生由学籍所在学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并加盖当地县级(含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公章,报相应户籍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6月5日前,各区教育主管部门上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市教学研究室负责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组织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