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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合肥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2013-02-21 10:35:10合肥中考网编辑整理

摘要:2013年合肥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合肥中考网2月21日:2013年合肥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质量,培养学生实验操作能力和创新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初中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的意见》(皖教基〔2012〕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试科目和分值

  (一)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考生随机抽考其中一科。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按照现行教材中的学生分组实验要求命题。

  (二)分值为10分,计入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同时,考试结果分为A(10-9分)、B(8-7分)、C(6-5分)和D(4分及以下)4个等级,作为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践与创新”方面重要实证材料之一。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3月11日公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具体范围。

  (二)考试时间为3月26日-29日,共4天。

  (三)考点分别设在合肥一中、合肥五中、合肥六中(寿春路校区)、合肥八中和合肥九中、合肥十中等6所学校。每个考点设物理、化学考场各2个、生物考场1个。

  三、对残疾和伤病考生的有关规定

  因残疾丧失实验操作能力(须有残疾证)或因伤病确实不能参加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须有病历或有关证明),由本人申请,学校审核确认(学校应将申请免试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3月12日之前报区教育主管部门,并做好复查的准备。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于3月13日汇总上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免考的证明材料进入考生档案。被批准免试的考生按6分计算。考试时因考生本人操作因素造成事故受伤而中断考试的学生以实际得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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