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合肥中考加分政策
2012-11-28 14:24:09合肥中考网编辑
摘要:2009年合肥市区中考加分包括9项政策性加分和2项照顾加分项目。
合肥中考网11月28日:2009年合肥市区中考加分包括9项政策性加分和2项照顾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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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以下条款之一的考生可享受政策性加分
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级个人一、二等奖可加10分,市级个人一等奖可加5分(须是省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
2、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获“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个人一、二、三等奖或市级个人一等奖可加10分,市级个人二等奖可加5分(须是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主办);在初中阶段获“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个人一等奖可加10分(须是全国计算机学会组织)。
3、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省级一等奖可加10分,市级一等奖可加5分(须是省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
4、烈士子女可加20分。
5、侨眷(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即考生祖父母、外祖父母、考生本人的兄弟姐妹等是华侨、归侨)可加5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籍考生,参照侨眷可加5分。
6、归侨(指回国定居的华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指长期或永久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子女和台湾籍考生可加10分。
7、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
8、现役军人子女可加5分;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可加20分。
9、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可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