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合肥中考特长生实施方案(2)
三、招生学校和人数
项 目 |
招生学校 |
招生人数 |
棋 类 |
1中、7中 |
原则上每校不超过总计划的5% |
乒乓球 |
5中、8中、9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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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 泳 |
6中、7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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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 径 |
6中、8中、10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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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 剑 |
3中、10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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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 击 |
9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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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球 |
3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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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 球 |
1中、3中、10中(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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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 球 |
5中(女)、6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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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 球 |
8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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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舞蹈 |
3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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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毛球 |
8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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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 |
1中、6中、8中 |
原则上每校不超过30人 |
科技创新 |
各校自主申报 |
原则上每校不超过总计划的3% |
信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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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长生资格
(一)201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
(三)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不低于市区普通高中普通班录取最低分数线。
具体要求详见各校特长生招生方案(2012年合肥市市区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细则)。
五、招生程序
(一)发布专业考核方案
5月15日前,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发布合肥一中、六中、八中特长生招生方案。其他各校特长生招生方案在报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通过校园网等向社会公布。
(二)学生报名
5月20日前,具备特长生招生条件的学生凭获奖证书原件等到各校或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地点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一个项目,不得兼报。
(三)专业考核
5月下旬,各招生学校组织特长生专业考核,其中合肥一中、六中、八中3校特长生专业考核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专业考核合格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将在合肥教育信息网及考生所属初中毕业学校校园栏公示3个工作日。
(四)填报志愿与录取
公示无异议的专业考核合格考生,须于规定时间自愿填报招生学校提前批次志愿。市教育考试院按照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数,依据普通高中录取原则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调回该校统招生计划。
六、工作要求
(一)各省示范高中要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工作。各初中学校应积极宣传,将特长生招收有关政策传达到每一个考生,并严格按照规定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特长生招生必须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误导或违背学生意愿填报志愿。
(二)各省示范高中要按照《关于加强合肥市省示范高中特长生专业考核监督工作的通知》(合教〔2011〕107号)等省市文件精神,认真组织专业考核工作,科学制定考核方案,确保考核工作公正公平。考核方案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及时向社会公布。专业考核应侧重于考生的专业水平和特长,不得组织文化课测试。
(三)各省示范高中要严格审查特长生资格,切实执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并严格公示环节,确保质量。各省示范高中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和项目内招收特长生。对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造成误录取以及擅自突破招生范围和计划的,市教育局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