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区2008年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实施办法
合肥中考网8月23日: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立科学的学生体质健康、运动能力评价体系。
二、考试项目、分值及计分方法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实施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确定考试项目。
(一)必考项目
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分值15分。
(二)选考项目
投实心球(2千克)或排球垫球,分值15分。
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注明所选考的项目,即报考时两项选一项(①实心球;②垫球),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三)计分方法
体育考试满分30分,考分不设及格与不及格的界限,不进行补考。考试成绩计入初中毕业考试录取总分。并设4个等级:30-25分为A等级,24-18分为B等级,17-12分为C等级,11分及以下为D等级,同时作为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中“运动与健康”方面的重要实证材料之一。
三、考试时间、地点
2008年5月12日-20日,分别在合肥一中、合肥光华学校进行。每个考生以学校为单位参加考试,每个考生考试在半天内完成。具体时间以《考试秩序册》为准,如遇中到大雨天气,另行通知。
四、对残疾和伤病考生的有关规定
(一)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须有残疾证)或因伤病特别是患心血管和呼吸系统疾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确定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时申请免试,学校审核后应将申请免试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在考生报名的同时一并上报《合肥市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附件4-3),由市初中毕业考试暨高中阶段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做好复查的准备。
免试的证明材料进入该生升学档案,被批准免试的考生,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按体育考试总分的60%、其它疾病的按体育考试总分的4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