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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合肥市市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2)

2012-08-22 14:55:09合肥中考网整理

  第1-2两位为年份代码统一为12;第3位为考生类别代码,参加当年中考的统一为3;第4-5两位为市代码,第6-7两位为县(市)、区代码(见附件1);第8-12位为考生报名顺序号,顺序号以县(市)、区为单位从00001号开始编排,不得出现重号。

  (三)考试缴费。考生报名时,须按省物价局《关于高中招生报名考试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皖价行费〔2000〕215号)、《关于同意继续执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考试费等四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函〔2007〕99号)、《关于继续执行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函〔2008〕107号)等文件规定,缴纳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体育考试以及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报名、考试费用(70元/生)。

  三、体育选考项目确认

  考生报名时须同时选定体育考试选考项目。3月2日下午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前往市教育考试院领取打印好的《体育考试选考项目确认表》,并下发至各初中学校,由学校组织考生签字。体育选考项目不得更改,确系录入错误的,学校核对底稿后在更正处盖章。3月10日前,将更正盖章的确认表及底稿反馈回区教育主管部门。3月13日上午,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将审核后确需更正的《体育考试选考项目确认表》盖章,连同底稿一并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体育免考材料由各区教育主管部门汇总后,3月13日报送至市教育考试院。单报名考生报名同时,确定体育选考项目,并签字确认。

  四、电子摄像

  考生电子摄像继续以校为单位进行。3月2日下午各报名学校从学籍网上下载本校电子摄像软件和报名数据,及时组织本校考生进行电子摄像。3月12日前,各校将电子摄像结果反馈回区教育主管部门。单报名考生根据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在报名同时进行电子摄像。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将完整的报名数据汇总后于3月13日上午报送至市教育考试院。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及报名学校务必进一步加强考生电子档案建设,确保报名数据准确,所采集考生照片须按身份证照片要求(头像占照片尺寸的2/3),确保图像清晰,比例适中。

  五、有关要求

  (一)中考报名工作时间紧、环节多、任务重。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学习,按照报名工作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责任,落实人员,确保在经费、工作条件等方面保障到位。要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制定符合本县(市)、区实际的实施方案,确保落实到位。同时要指导和督促各初中学校提高认识,强化管理,明确责任,层层把关。各初中学校务必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选派责任心强、业务能力高的同志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培训,优化服务,按时保质完成各环节工作。

  (二)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指导学校积极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向每一位考生及家长宣传有关政策,耐心做好组织、督促和服务工作,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考生知晓政策、按时报名。

  (三)要建立健全并实行“一级对一级、层层签字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中考或让其提前毕业离校。如发现有类似情况发生,市教育局将严肃追究责任。如因故导致报名人数小于在籍人数的,学校应以公文形式对未报名学生情况进行专题说明,学校校长必须在报告上签字,上交区教育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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