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州市中考指标到校相关通知
2019-02-26 11:01:35广州中考
据《广州市JYJ印发〈关于2019年至2020年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为做好2019年广州市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以下简称“指标到校”)的相关工作,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指标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
根据《实施办法》,报考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的学生,是具有广州市户籍或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同一所学校三年完整初中学籍且在该校就读到毕业或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初中学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其中,户籍迁入我市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政策性照顾学生的资格以3月31日前审核通过的为准。有多个校区的初中学校,其考生享受学籍所在区的指标生报考资格。
各初中学校须在3月31日前登录“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考服务平台”),进入“申报审核—各类考生资格审核”栏目,对审核类别为“指标考生”的名单根据户籍、学籍和是否在本校就读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完成后通过中考服务平台打印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于4月1日-7日在学校公示一周,并于4月10日前完成指标生报考资格异常情况及公示申诉的处理。4月12日,市招考办汇总各区各初中学校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并在广州招考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