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新高中建设标准
在新的广州市教育局的布点规划(草案)中,有了一些新的对中学的要求,中小学建设标准要求如下:
1.高中:每班50生;生均用地面积中心城区≥18m2/生,中心城区以外地区≥22m2/生;生均建筑面积(不含学生宿舍)≥14m2/生。
2.独立高中应为36班以上规模,居住人口不足时允许设30班或24班高中。
完全中学应达36班以上规模,旧城区改造项目用地紧张时允许设30班完全中学作为下限。
高中(包括完全中学)宜按不少于学校在校学生的三分之一配置宿舍,学生宿舍生均建筑面积4~6m2/生。初中学生宿舍生均建筑面积≥5.5m2/生,除城郊边远地区外,初中不宜设置学生宿舍。
3.运动场地不宜小于10m2/生(中心城区高中不宜少于6m2/生,初中不宜少于4.3m2/生)。一般设田径运动场(环形跑道250~400m)及100m直跑道二组,30个班以上初中应建有300~400m环形田径场,36个班以上高中、完全中学应建有400m环形田径场。每六个班应有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4.中学绿化用地不应小于1m2/生。
5.中学教学楼不应超过五层。两排教室的长边相对时,其间距不应小于25m,教室的长边与运动场地的间距不应小于25m。其日照间距系数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生均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均为下限,有条件区域可适当提高标准。
6.学校在选址时应尽量远离主干路,靠近主干路的学校应采取一定的防噪音措施。小学的设置应避免学生上学穿越城市干道和铁路,不应与殡仪馆、医院的太平间、传染病院等建筑毗邻,且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公安看守所、加油站、变电站、垃圾压缩站、公交首末站等毗邻,与易燃易爆场所间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16的有关规定。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学校校园,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