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高中招生考试信息填报通知(2)
基本信息填报流程如下:
(一)资格审核:各报名点对学生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证明资料进行核验,对符合学业考试报考资格的学生发放考生号和初始密码后,学生方能进行基本信息的填报。
(二)拍摄电子相片:应届生由学校安排经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指定的摄影点上门拍摄电子相片;往届生、外地回穗生、港、澳、台及国外来穗升学生凭考生号到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指定的摄影点拍摄电子相片。未拍摄电子相片的考生不能进行网上基本信息填报。
(三)基本信息网上填报:考生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自行登录中招服务平台核对基本资料后修改初始密码。考生必须牢记个人密码,以便在基本信息确认、后续的升学报名、网上填报志愿和查询成绩等阶段时使用。
所有考生须在网上填报体育考试选考项目。特殊情况考生可根据本人健康状况在中招服务平台提出免考、择考、缓考或特殊体育考试申请。申请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要求重报的,需立即向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提出书面重报申请,并按时上网重新填报体育考试项目。
考生要根据中招服务平台设置的内容认真阅览有关政策和规定,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基本信息。填报时间截止前,考生可以进行修改。
(四)信息确认:考生在网上对基本信息进行确认。如在填报时间截止前进行确认后,因填写错误或其他原因需重新填报或修改的,考生可向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报名点取消确认后再修改基本信息。在填报时间截止时仍未进行确认的,中招服务平台将以考生最后一次填报或修改的信息为准进行自动确认。
填报时间截止后考生基本信息(除用于接收中考相关短信的手机号码外)不得再进行修改,考生凭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只能查看基本信息和修改手机号码。
(五)提交医务审核材料:网上填报时申请体育考试免考、择考、缓考或特殊体育考试的考生,须向报名点提供本人和家长签名的考前医务审核申请表(网上填报后通过网页打印此表)。未按时提供申请材料的考生,将按审核不通过处理。
四、填报注意事项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必须完成基本信息填报和升学报名,以及参加学业考试后才有资格参加我市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
(二)往届生、外地回穗升学生、港澳台和境外来穗升学生报名时考生本人须到招考办(中教科)指定的摄影点照相。
(三)户口簿户籍信息与身份证户籍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到公安部门换取新的二代身份证并到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指定采集点重新采集。
(四)政策性照顾异地借读生、加分和照顾录取生、体育艺术特长生等各类升学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将依据2013年广州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安排在5月初的考生升学报名时进行,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五、具体要求
(一)各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和全市初中学校均需设立报名点。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在学籍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往届生、外地回穗升学生及各类社会人员在户籍所在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
(二)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学籍信息以我市中学学籍管理系统提供的学籍数据为准。各初中学校必须在报名开始前一周,依照有关程序通过“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完成毕业生学籍信息的异动、修改和核准,确保学籍信息的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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