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中阶段加分和照顾录取考生分类一览表
2013-01-28 17:35:28夏下雪
1月28日广州中考网快讯:补上上周中小学考试征求意见稿的附件3一——《广州市高中阶段加分和照顾录取考生分类一览表》。下面为原附件:
附件3:广州市高中阶段加分和照顾录取考生分类一览表
照顾等级 | 照顾类型 | 证明材料 |
加20分 | 烈士子女 | 广州市民政局或部队师级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
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3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 广州市民政局或部队师级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 |
户籍在本市的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仅限报考广东华侨中学 | 广州市侨务办出具的证明 | |
加10分 | 残疾军人 | 广州市民政局或部队师级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
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 广州市民政局或部队师级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 |
荣立二等功以上现役军人子女 | 广州市民政局或部队师级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 |
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 广州市民政局或部队师级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 |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 | 市公安局政治部出具的证明 | |
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 市公安局政治部出具的证明 | |
2013年5月31日前9年内参加过联合国维和部队的在穗人民警察子女 | 市公安局政治部出具的证明 | |
少数民族学生 | 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 |
高层次人才子女(含海外) | 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发的《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或《海外高层次人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户籍在本市的台湾省籍同胞子女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
加5分 | 父母双方均属本市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以及纯二女计生户的女孩,报考户籍所在地区(县级市)所办高中的 | 父母户籍所在街、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独生子女证或纯二女计生证的原件、复印件。 |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病故军人子女 | 广州市民政局或部队师级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
现役军人子女 | 广州市民政局或部队师级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 |
复员退伍军人 | 广州市民政局或部队师级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 |
台胞子女 | 《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照顾录取证明书》、父或母的台胞证 | |
我国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在初中阶段回国的子女 | 驻外使领馆的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 | |
户籍在本市的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广东华侨中学之外其他学校 | 广州市侨务办出具的证明 |
注:1、享受上述加分录取的考生,其享受加分录取政策后的总分数仅用于投档录取,不作为考生学业考试的成绩。
2、上述各类照顾条款中,每个考生可申报多项但只能享受其中最高加分一项(含体育、艺术特长生)。
其他文件:
1.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
2.广州市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
4.广州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实施方案(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