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实验中学高中艺术特长生招生(3)
测试内容及测试的具体问题:
1.特长表演
(1)合唱类 根据考生自报曲目(填报两首,考生自选一首表演,评委可以指定加演第二首),表演时间限5—6分钟;评委可要求考生从曲目的任何地方开始或结束表演。
(2)舞蹈戏剧类 准备两个不同风格的舞蹈。学生自选其中一个,另外一个舞蹈由评委根据考生情况,指定表演片断或不表演。
(3)器乐类 根据考生自报曲目(填报两首,考生自选一首表演,评委可以指定加演第二首),表演时间限5—6分钟;评委可要求考生从曲目的任何地方开始或结束表演。
2.基本功测试
(1)音乐类:合唱——多声部小组视唱 器乐——视奏、音阶
(合唱、管乐、弦乐使用五线谱;民乐使用简谱)
(2)舞蹈戏剧类:基本功、动作组合模仿、即兴表演。
(四)招生工作小组依据评委组现场测试成绩,本着择优原则形成招生对象名单报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由艺术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招生对象名单。
四、我校面向广州市十二区招生的高中艺术类特长生录取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为广州市提前批公办高中公费最低控制线。
五、凡符合我校高中艺术类特长生报名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可填写广东实验中学2012高中艺术特长生招生报名表(附件,可下载打印)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一起于2012年4月10日前交(寄)广东实验中学体艺处(高中校区)。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后将通知优秀报名者进行测试,测试成绩优秀的同学将列为我校2012年高中艺术特长生招生对象。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省实路1号广东实验中学体艺处
邮编:510375
联系电话:020—81502680(刘老师);020—81503032(郑老师、姚老师)
广东实验中学
201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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