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州高中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4)
(四)各类资格审核结果均以免费短信方式告知考生,考生还可登录招考服务平台查看审核结果。经审核确认符合政策性照顾异地借读生、跨区生、照顾录取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及体育考试免考1类、择考、缓考、特殊体育考试的医务审核情况,须按以下要求公示:
1.由报名点打印出上述四类特殊情况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名册,在报名点公告栏公示七天。若有投诉,应报有关部门及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查证处理。其中对体育考试医务审核结果有异议的,需书面向区、县级市体育考试医务审核组提出申诉并补充审核材料,对区、县级市体育考试医务审核组复审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书面向市体育考试医务审核组提出申诉,并在市体育考试医务审核指定医院复查,市体育考试医务审核组根据复查情况作出最终医务审核结论。
2.由广州市招考办在广州招考网上公示,若有投诉,经查证属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报名费
根据广州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问题复函的通知》(穗价〔2001〕127号)规定的标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按每考生每科10元进行收费。今年学业考试共7个科目,其中英语科附加口试。根据广东省考试中心《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英语口试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考试中心〔2003〕85号)的规定,英语口试作为中考的一个科目。根据上述规定,今年学业考试按8个科目收费,凡参加中招统一录取并参加学业考试的考生在报名后须缴交考试费80元。
八、加强规范管理力度、严格报考资格审查
中考招生报名是中考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是保障中招工作顺利进行和招生考试的公正公平的基础工作,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招考办(中教科)和各中学要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加强管理、规范操作、责任到人,严把报名资格审查关,要加强对各报名点和报名学校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如发现有严重违反招生规定和纪律的或因失职造成重大差错的,一律通报全市,并提请有关部门按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给予其党纪、政纪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包括以下内容(附件在最下面“相关链接”):
1.广州市初三级异地借读生升学报名的申请条件及办法
2.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录取规定
3.各类审核回执:
异地借读审核回执(一)
异地借读审核回执(二)
教育扶贫生审核回执(一)
教育扶贫生审核回执(二)
福彩助学审核回执
跨区报考审核回执
照顾录取审核回执
4.2012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信息采集表
5.广州市初三级异地借读生升学报名申请表
6.2012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
考前医务审核申请表
7.2012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
特殊考生申请指南
8.2012年广州市中考考生电子相片采集点一览表
9.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报名资格认定要求和招生考试咨询电话
10.2012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部分工作日程安排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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