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招办:带手机进试室扣当科成绩30%
2011-08-03 16:01:20中考网小编
今年,鉴于每年中考学生违纪主要集中在带手机进试室上,市招办提醒,除必要的文具,如规定型号的计算器、铅笔、钢笔、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试室。考生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试室、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均将扣除该科考试成绩的30%。
此外,在答题用笔上,数学考试作图规定使用2B铅笔。物理考试作图使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钢笔或者2B铅笔均可以。
考试期间,考生除因突发疾病经主考同意或交卷两种情况可离开试室外,不得以其他理由离开试室(如确实因身体不适需要上厕所,报告监考员,待监考员报告考场主考同意后,由考场安排工作人员陪同)。强行离开试室者,按交卷离场处理。
考生旁窥两次,被监考员发现并发出警告后仍再犯;或在试室内吸烟、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试秩序的行为,不服从监考员管理或警告,影响他人答卷的,取消该科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