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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西玉林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3)

2025-06-05 21:26:56中考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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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办具体实施。

  1.录取依据

  (1)中考成绩:中考总分等级和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等科目等级成绩的组合。

  (2)生物学与地理成绩:生物学与地理两科所得分全部计入中考总分。

  (3)体育与健康成绩:按考生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计入总分。

  (4)学生享有的政策性加分加入中考总分。

  (5)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6)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学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技能考试成绩。

  (7)特长生的考试成绩。

  (8)学生的填报志愿。

  2.录取原则

  按以下优先程序依次录取。

  (1)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下(含C等),或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不合格、信息技术学科技能考试成绩为D者,均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2)统招生计划。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个学科D或E者,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3)在普通高中学校各批次录取时间段内,各招生学校先按照考生总成绩等级进行排序,在考生总成绩等级相同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中最高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若考生间最高等级的数量相等,则按照次一个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依次类推。

  (4)军人(消防救援)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享受地段生待遇;在普通高中学校各批次录取时间段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和退役士兵。

  (5)报考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如成绩各等级的数量完全相等,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的科目排列先后顺序,对单科等级高的考生依次录取;再相同的,按地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体育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理化生实验操作科目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信息技术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6)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限定填报志愿最低总分成绩。玉林高中招收统招生、定向生、艺术特长生、科技创新特长生填报志愿总分成绩为A+等,体育特长生填报志愿总分成绩为A等;玉林市第一中学、陆川县中学、博白县中学、北流高中、容县高中、兴业高中招生(包括统招生和定向生)填报志愿最低总分成绩为B+等以上(含B+等);博白县王力中学、玉林实验中学、容县杨梅中学、容县中学、玉林市田家炳中学、玉林市第十中学、北流市实验中学填报志愿最低总分成绩为B等以上(含B等)。

  (7)玉林市育辉高中与玉林高中同时段招生,玉林市育辉高中面向玉州区、福绵区、玉林高新区(玉东新区)招生,生源不足的,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招生计划;玉林市育辉高中安排500名招生计划,填报志愿总分成绩为A+等以上,学科成绩须达到4A+以上,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个学科成绩须达到A+以上,收费执行玉林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玉林市育辉高中其他招生计划填报志愿总分成绩为B+等以上,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玉林新世纪高中分两个批次面向北流市招生,生源不足的,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招生计划;玉林新世纪高中(第一批次)安排150名招生计划,与北流高中同时段招生,该批次招生填报志愿最低总分成绩为A+等以上,该批次收费执行北流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玉林新世纪高中(第二批次)与北流市一般普通高中同时段招生,该批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玉林天立高中分两个批次招生,第一批次面向福绵区招生,第二批次面向玉州区、福绵区、玉林高新区(玉东新区)招生,生源不足的,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招生计划;玉林天立高中(第一批次)安排50名招生计划,与城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同时段招生,该批次招生填报志愿最低总分成绩为A等以上,该批次收费执行城区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玉林天立高中(第二批次)与城区一般普通高中同时段招生,该批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8)各普通高中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完成招生任务。全市14所自治区示范性高中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情况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满额完成招生任务。一般普通高中学校根据网上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及本校招生计划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满额完成招生计划。个别学校生源不足,学校依据实际提出申请逐级核准上报市中招办核批适当调整录取等级,满额完成招生任务。

  3.考生填报志愿及录取时间

  普通高中招生在7月12日至20日内进行。在录取时间内各高中学校的统招生、定向生、特长生招生同步完成。

  

  4.要求

  (1)科学编制招生计划

  各县(市)要深入挖掘优质普通高中校舍资源潜力,增加学位供给,并结合实际优化招生计划安排,有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继续落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辖区内初中学校的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民办初中按其招收地段生人数分配指标),不得跨招生范围分配指标(《玉林市2025年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分配方案》另文印发)。鼓励将优质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全市所有普通高中高一年级不得出现66人及以上的超大班额,原则上不出现56人及以上的大班额。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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