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Modal for Mobile

全国站 中考网-全国站

中考网

2025年福建宁德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通知(3)

2025-05-11 20:48:19中考网编辑
点击免费领取中考核心考点资料!



  4.宁德市民族中学录取办法

  为支持民族教育的发展,宁德市民族中学向全市招生少数民族考生260名,全部纳入提前批录取,投档等级按第一批次学校等级要求执行;余下招生计划面向福安市招生。

  (四)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民办学校具体招生办法及要求,以我局对各民办校2025年招生批复为准。

  (五)录取信息公布

  各县(市、区)中招办要根据《2025年宁德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见附件2),按时将各时段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信息平台”,以便考生及时查询录取结果和进行下一批次录取工作。

  (六)后期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

  1.对招生尚未满额的公办学校,待普通高中所有批次录取后,进行补报志愿及录取,步骤如下:(1)通过县级教育局网站公布尚未满额的学校及相关条件;(2)由未满额的学校在各县(市、区)中招办指定地点设立征询处,考生根据招生学校录取条件和招生计划剩余数,按规定的时间在“招生信息平台”进行补报志愿;(3)各县(市、区)中招办根据补报的志愿信息,实行同批次民办学校优先录取,并按照普高同批次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进行补充录取;(4)同批次补充录取原则上只进行一次。

  2.对被民办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征询后放弃录取剩余的招生计划和批次招生尚未满额的计划数可调剂使用,待普通高中所有批次录取后,由县(市、区)教育局采用公办学校补录办法或学校、考生双向选择办法,对普通高中“空档生”进行补充录取。采用学校、考生双向选择补充录取的步骤如下:(1)通过县级教育局网站公布尚未满额的学校及相关条件;(2)由招生未满额的民办学校在本校设立征询处,考生根据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数、录取条件等要求,前往意向学校申请补录,实行学校和考生双向选择,民办学校将拟录取信息在规定时间内,交当地中招办核准;(3)当地中招办根据拟录取信息,审核录取条件,进行补充录取(同批次民办学校优先录取)。

  3.部分民办学校(福建宏翔高级中学、福鼎茂华学校、宁德国杰高级中学、宁德博雅培文学校、宁德衡水育才中学),若面向学校所在地补录后,招生计划仍未完成,学校经商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同意后,可面向有关县域自主招收生源地普高最低控制线上的空档生,步骤如下:(1)通过学校网站公布剩余计划数、咨询电话及相关条件;(2)考生根据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数、录取条件等要求,前往意向学校申请补录,实行学校和考生双向选择,民办学校将拟录取信息在7月26日16:00前,交生源地中招办核准,并在当日将录取结果公开,学校及时告知考生录取结果。

  (七)录取结果的报送

  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普通高中各校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进行普通高中录取,并按《2025年宁德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2)时间要求,通过“招生信息平台”及时导入录取信息并公布录取结果。

  (八)其他事项

  1.在我市初中学校九年级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在学籍校报考当地所有高中学校。

  2.省二级以上(含二级)公办达标高中不招往届生,其他普通高中可以招收本县域户籍或本地初中学校毕业的往届生,但必须是无高中阶段学籍(含普通高中退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若有特殊情况,可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决定,并报我局备案。

  3.已被普高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7月18—19日17:00前,见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可以向毕业学校提出撤销录取资格的申请,经当地招生办同意,并报我局备案。撤销普高录取资格的考生只能参加职业院校录取。撤销普高录取资格后余下的名额,是否补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决定,并报我局备案。

  4.关于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与办法、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等其他有关中考中招工作,均按照《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德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综〔2019〕58号)精神执行。

  四

  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办法

  (一)中职本科、师范类高职院校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

  师范类高职院校录取专业包括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3所院校提前面试的专业。

  1.投档要求

  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为良以上(含良)、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总分加照顾分达全市普高最低控制线(取当年各县市区平均值,下同)下60分以上。(注:1.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录取分,要求达到全市普高最低控制线上;2.被提前批职业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参与后续的录取,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录取办法

  实行提前批录取。根据各中职本科、师范类高职院校提前公布的录取方法和考生志愿,实行“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录取信息公布

  各中职本科、师范类高职院校录取结果按时在“招生信息平台”公布,方便考生及时查询录取结果和进行下一批次录取工作。

  (二)非师范类高职院校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

  1.投档要求

  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投档分达全市普高最低控制线下60分以上,其中艺术、体育等特殊职业领域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依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办法

  非师范类高职院校实行“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按顺序优先录取:

  ①享受政策照顾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

  ②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按1:1投档录取。

  3.补录流程

  非师范类高职院校剩余招生计划数,将在宁德教育网“公示公告”栏目公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高职院校申请补录。高职院校按照我市的录取办法进行自主补录,补录名单及时报送我局审批。

  已投档五年制高职院校的考生视为已录取,若放弃录取,不得重新录取其他高职院校,只能参加中职批次录取。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
特别策划更多
进入特别策划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