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Modal for Mobile

全国站 中考网-全国站

中考网

2025年浙江杭州中考招生政策公布(3)

2025-04-11 08:32:10中考网编辑
点击免费领取中考核心考点资料!



  (2)第三段招生

  第二段招生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纳入第三段招生。

  上述招生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分别另行制定。

  图片

  (四)各类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升入省重点普通高中、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及其领办分校的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其综合评语中的操行等第须合格及以上,综合素质等级评定须6项全部合格(P等)且其中获得优秀(A等)项数3项及以上,初中毕业生科学实验测试合格。

  升入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班的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其综合素质等级评定须6项全部合格(P等)及以上;其他学校与专业录取的学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须4项合格(P等)及以上。

  其他事项

  (一)学生按规定程序被所报考学校录取后,不得放弃录取结果,其他招生学校也不得再行录取。已录取学生转学按《浙江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教基〔2022〕18号)规定执行。

  (二)各招生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应严格按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另立收费项目,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助费用及设备物品。各高中学校要规范学籍管理,严禁挂靠学籍,做到“人籍一致”。

  (三)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高中、初中学校要加强各类高中招生相关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坚持和完善公示制度、监督制度,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四)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单位和学校应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各类高中招生政策的宣传,使广大考生、家长及时了解有关要求,并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各高中学校要规范招生及宣传行为,为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编辑推荐:2025年全国各省市中考报名时间汇总

免费打包领取

  资料内容:【24年  初三一模真题】

  更多免费服务【2024最新真题试卷、书籍领取】等等

  尽在"中考网"城市微信

点击加微领取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
特别策划更多
进入特别策划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