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宿迁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2)
(2)第二批次:填报“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和“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志愿。
填报“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和“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志愿时,考生可以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选择填报八所学校,每所学校可以选报四个专业。
(3)第三批次:填报“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市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升学型和就业型)”志愿。
考生可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选择填报八所中等职业学校,每所学校可选报四个专业。
凡参加职业学校专业加试并取得合格证的考生,应将取得加试合格证的学校作为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否则,视为普通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征求监护人意见,慎重选择学校。
各县(区、功能区)、各学校要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工作管理,指导考生科学合理填报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志愿,充分尊重考生选择,不得限制考生报考意愿。不得强迫考生选择或不选择某校,严禁教师包办代替或强行干预。
体育、音乐、美术考试实施办法由市教育局另文下达。
2024年初二地理、生物考试安排在2024年6月17日15:00-16:30进行,考生集中到各县(区、功能区)中考考点考试,实施统一管理。外市初三转入学生及2023年因特殊情况未参加地理、生物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应报名参加2024年初二地理、生物考试,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按卷面得分的30%计入中考总分(四舍五入)。
2.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基本技能考查,由市教育局规定考查内容、标准和时间段,各县(区、功能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直初中的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由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统筹组织实施。
信息技术和研究性学习考查,由县(区、功能区)教育局规定考查内容和标准,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
3.全市中考全部在标准化考场组织考试。各县(区、功能区)在实施考试过程中,要严密组织,严格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诚信度。对考试中违纪舞弊或弄虚作假者,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要切实加强考点建设,确保标准化考场满足考试需要。规范考点布置,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中考考点原则上设在城区中学,确需在乡镇设置考点的,要保证符合标准化考场要求。考点主任、副主任要选聘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同志担任,监考教师实行异校选调,每个考场的两名监考教师必须来自不同学校。考试期间,市、县(区、功能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派驻巡视员到各考点全面督导考试的组织工作。
六、试卷管理
1.试卷的命题、印制与保管工作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命题制卷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试卷管理由市、县(区、功能区)招生考试部门负责。
2.各县(区)要加强保密室建设和试(答)卷的管理工作。试卷必须存放在市、县(区)招生考试部门的试卷保密室,要明确保密责任人,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考点试卷由县(区、功能区)教育主管部门安排专人专车,每场考试开考前一小时内送至考点。每场考试结束后,试(答)卷必须全部送回试卷保密室保管。试(答)卷交接、运转过程中,要安排专人负责,严密交接手续,确保安全保密,杜绝任何失(泄)密事件发生。
七、评卷工作
1.评卷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成立市中考评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市评卷工作。分县(区)集中设立评卷点,县(区)评卷点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管理。
2.评卷形式实行网上评卷,分点扫描试卷,数据集中管理,评卷任务实行全市统一调度分配。
3.评卷结束后,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汇总中考成绩,经审核确认后向考生开放查询渠道。
八、录取工作
1.组织领导:中招录取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市教育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制。中心城区由市教育局负责,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由各县教育局负责。
2.责任分工:具体录取工作由市、县(区)两级招生考试部门会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纪检监察等条线组织实施。市教育考试中心成立录取工作组,负责中心城区招生学校和面向全市招生学校(包括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和市内外中等职业学校等)的录取工作。各县(区)招生考试部门负责本区域内招生学校的录取工作。
3.划线原则:统筹考虑普职协调发展、各类学校特色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分数线。市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生源分布、考生志愿和成绩,测定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和中心城区各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报市招生委员会批准。三县教育局根据本区域招生计划、生源状况、考生志愿和成绩,测定辖区内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各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报县招生委员会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4.录取原则:分数优先,尊重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录取,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5.录取依据:中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考查、评价等第作为升学、推优的重要依据。其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查合格作为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录取新生的必要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为A(优)作为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指标生的必要条件。
6.录取办法: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和五年制高职按志愿录取,执行最低控制分数线;中等职业学校(医学类等特殊专业除外)实行志愿录取和注册招生相结合的方式录取。市内外所有招生学校必须通过中考招生录取平台实行网上录取。
中考录取分为三个批次:
(1)第一批次:
7月4日录取提前批次:“宿迁中学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马陵中学英才计划”“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强基人才培养”“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向招生计划”和“泗洪县农村专项计划”。
7月4日录取特殊类型批次:“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
7月4日先录取“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再录取“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和“五年制高职师范类专业”。
7月4日至6日第一批次“征求平行志愿”投档录取:7月4日发布计划余额,7月5日9时至17时考生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7月6日投档录取“征求平行志愿”。
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录取时,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由录取学校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办理入校手续。
热点普通高中录取指标生时,根据考生志愿和所在学校的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分数控制在学校录取线下20分。指标生计划未录满,转入招生计划正常录取。
“符合政策照顾的获奖运动员”就读普通高中提前单独录取,“四星级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考前学校先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再组织加试,加试合格者填报志愿,依据中考成绩、加试成绩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参加普通类录取。
本批次录取时,依照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分数线上如出现考生总分相同,则采取同分跟进办法录取。
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一经录取,不得重新选择其它普通高中。
征求平行志愿投档,仍依照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择优录取,由录取学校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办理入学手续。
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平行志愿投档完成后,无论考生是否到校报到注册,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投档机会。如考生未及时到校报到注册则视为放弃本批次录取资格,同时也不得填报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征求平行志愿。
(2)第二批次:7月9日至10日录取“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和“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