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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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严格考试管理,规范招生秩序,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多样化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24〕6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招委〔2021〕6号)和《关于印发2024年泰州市普通高中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泰招委〔2024〕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对象
具有泰州市初中学籍的九年级(初三)学生;具有泰州市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具有泰州市户籍,在市外就读九年级(初三),愿意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的学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中考:具有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在校学生;初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学生。
二、招生范围
1.普通高中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和泰州市民兴实验中学在海陵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范围内招生。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姜堰区所属普通高中在本市(区)范围内招生。公办普通高中举办的国际班面向全市招生。
2.“强基计划”后备人才培养试点工作。江苏省泰州中学面向全市招生,江苏省靖江高级中学、江苏省泰兴中学、江苏省兴化中学、江苏省姜堰中学在所在市(区)范围内招生。
3.特长生自主招生学校在所属招生区域内招收具有泰州市初中学籍的九年级(初三)特长生,不得跨区域招生。因举办“市队校办”项目、特殊项目需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由市(区)教育局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招生。
4.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含师范)、中职专科“3+3”、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院校面向全市招生。
5.综合高中班坚持属地招生原则,首批试点的江苏省兴化中等专业学校和泰州市凤凰艺术学校举办的综合高中班,分别在兴化市范围内和海陵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范围内招生。
6.市内职业、技工院校在市外招生的,须由学校申请,经主管部门商有关设区市同意后方可招生。市外职业、技工院校在我市招生,须由学校提出申请,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商我市同意后方可招生。
三、招生计划
1.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依据普职协调发展要求、省市文件精神以及各地、各校办学情况等统筹规划、科学编制,下达各地、各校并向社会公布。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含师范)、中职专科“3+3”、市外普通中专和技工院校等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
2.热点优质普通高中实行招收指标生政策,指标生招生计划为招生计划总数的70%。指标生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本地所有初中学校。享受指标生政策的考生必须具有本校学籍并在本校读满3年,公办初中学校择校生不享受指标生政策。热点优质普通高中包括江苏省靖江高级中学、江苏省泰兴中学、江苏省兴化中学、江苏省姜堰中学、江苏省泰州中学、靖江市第一高级中学、泰兴市第一高级中学、江苏省黄桥中学、兴化市楚水实验学校、江苏省姜堰第二中学、姜堰区罗塘高级中学、江苏省口岸中学、泰州市第二中学13所高中。
3.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村青年等进行的学历教育和西部地区的招生,一并列入招生计划。
4.市外职业、技工院校经批准在我市招生的,一并列入招生计划。市内职业、技工院校经批准在市外招生的,招生人数纳入有关设区市招生计划。
5.“强基计划”后备人才培养试点工作招生计划在各实施学校招生总计划中单列,未用完的招生计划,不转入该校其他类招生计划。
6.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单列。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超过学校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不得低于2%。其中,科创人文类特长生不超过2%;体育艺术类特长生不超过3%,不得低于1%。“5621”计划项目高中学校体育类招生计划实施专项申报,由项目高中学校提出申请,市(区)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招收“5621”计划项目学生运动员,招生人数可突破3%的比例,但市(区)招生总数不得突破5%的比例。“5621”计划项目布局学校原则上要在批准项目上实现全覆盖。各学校特长生自主招生项目、招生人数及招生范围,以市教育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审核确定后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未能用完的特长生自主招生计划,不得转作他用。
7.公办普通高中举办的国际班招生计划在招生总计划中单列,未用完的招生计划,不转入该校其他类招生计划。
8.中职学校举办的综合高中班招生计划在招生总计划中单列,未用完的招生计划,不转入该校其他类招生计划。
四、报名
报名工作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泰教办招〔2023〕7号)执行。符合特长生报名基本条件的九年级(初三)应届毕业生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
五、志愿填报
1.考生通过泰州教育网(http://jyj.taizhou.gov.cn)填报志愿。
2.填报志愿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至6月3日。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按照志愿批次填报志愿。报考特长生自主招生计划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特长专项测试,成绩合格且符合招生学校特长生自主招生方案的有关要求,每位特长生只能报考1所普通高中。
4.报考普通高中国际班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学校。考生须提前与招生学校签订报考承诺书后,方可进行国际班志愿填报。
5.志愿信息确认表必须由考生和监护人共同签字确认。应届考生在报名学校签字确认,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在各市(区)教育局指定地点签字确认。
6.志愿填报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由市招办、各市(区)教育局和初中学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市(区)教育局必须在2024年6月3日18:00前完成所有考生志愿填报工作。
7.考生填报的志愿经确认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志愿的考生,考生及监护人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共同到场,于2024年6月4日到市招办办理。
六、考试和考查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考试科目由市教育局组织命题。
2.考试、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泰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的通知》(泰教基〔2024〕9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