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巢湖中考体育考核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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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4〕36号)和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区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教〔2024〕2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考试对象
我市2024届初中毕业生和2024年在我市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
二
体育考试项目、时间、地点和分值
(一)体育考试项目
男、女生各进行3个项目的考试,其中必考项目1项,选考项目2项。
1.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2.选考项目:A.立定跳远、B.掷实心球、C.坐位体前屈、D.跳绳。考生须从中任选2项。考生在报名时注明所选考的项目,选考项目确定后不得更改。
(二)体育考试时间、地点
体育考试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2024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因天气等原因不能按期组织考试,将合理调整考试时间。
考生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参加考试,具体学校考试时间以《考试秩序册》为准。因天气等原因无法按期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育考试分值
体育考试总分值为60分,其中必考项目30分,选考项目各15分,体育考试成绩计入考生2024年中考总分。各项目测试以0分为起点。
体育考试成绩设4个等级:60-54分为A等级,53-48分为B等级,47-42分为C等级,41分及以下为D等级,作为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中“运动与健康”实证材料之一。
三
免考与缓考
(一)免考
1.因肢体残疾丧失全部运动能力(须有残疾证)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免考。经审核批准免考的学生,体育考试成绩按总分值的100%计入中考总分,免考证明材料存入考生升学档案。
2.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 可申请全部项目免考或单一项目免考。患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的学生,应当申请免考。考生应有二级甲等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病历,按免考程序申报、审批。经审核批准免考的学生, 免考项目成绩按照该项目分值的60%计分,参加考试项目以实际成绩计分,免考申请表存入考生升学档案。
3.学校负责免考考生初审,初审后将符合免考的考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的纸质件(附件3、5、6)报至市招生办复审。此时间之后,考试之前,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无法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由学校进行初审,于考试当天在考点现场办理免考审批手续,经考点主考批准,予以免考。
4.申请免考需提供的材料:《2024年巢湖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附件3)、残疾证或病历(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等。
(二)缓考
1.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缓考手续。申请缓考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填写《2024年巢湖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缺一不可。学校审核后,于考试当天在考点进行确认(附件7),经考点主考批准,予以缓考。
2.考生体育考试当天,在进行考试检录前,突发疾病或意外(含女生例假),应及时向本校带队教师提出缓考申请,经考点医生诊断、考点主考批准,可予以缓考。
3.因伤、病或意外事故(含女生例假)等原因,目前处于康复阶段,无法判断是否可以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应先选择体育考试选考项目。考试当天如仍未恢复,可以向本校带队教师提出缓考或免考申请,经考点主考批准,可予以缓考或免考。
4.考生不得申请单项缓考。
5.缓考期间,仍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办理免考手续,其成绩按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总分值的60%计入中考总分。
6.体育考试原则上组织2次缓考。缓考严格按正式考试的程序、要求进行,考生不得改变原选考项目。
四
考试规则
(一)800/1000米跑
在田径塑胶跑道上进行,站立式起跑。考生听到起跑信号后,立即起跑。考生不得穿皮鞋、塑料凉鞋、钉鞋参加测试。每名考生测试一次,因摔跤或其他因素而未跑到终点的,以实际成绩计分。
考生以下行为属于犯规:
1.发令前,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起跑线;
2.跑进中踏进跑道左侧跑道线;
3.跑进中推、拉、阻挡他人跑进;
4.跑进中由他人领跑,或借助他人的力量跑进;
5.抢跑。
(二)掷实心球
考生站在起掷线后,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向前方掷出。如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当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丈量起掷线后缘至球着地点后缘之间的垂直距离。每名考生可连续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
考生以下行为属于犯规:
1.投掷过程中,身体任何部位触及起掷线或起掷线前地面;
2.球出手前有助跑动作;
3.投掷过程中身体侧后仰,投球时是双手持球、单手发力。
(三)立定跳远
在测试垫上进行,考生两脚自然分开站立,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助跑或连跳动作。考生测试结束后,从测试区域的前方走出。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缘之间的垂直距离。每名考生可连续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
考生以下行为属于犯规:
1.起跳前垫步、上步;
2.单腿起跳;
3.从起跳区域后方走出;
4.起跳前身体任何部位触及起跳线和测试区域。
(四)坐位体前屈
考生两腿伸直,两脚平蹬测试纵板坐在平地上,两脚分开约10~15厘米,上体前屈,两臂伸直前,用两手中指尖逐渐向前推动游标,直到不能前推为止。考生应匀速向前推动游标,不得突然发力,两腿不能弯曲。测试计的脚蹬纵板内沿平面为0点,向内为负值,向前为正值。记录以厘米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每名考生可连续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
考生以下行为属于犯规:
1.突然发力,使游标因惯性自行前滑;
2.向前推时两腿膝盖弯曲;
3.单手中指推,另一手中指离开游标;
4.部分脚掌离开脚蹬板。
(五)跳绳
考生将绳的长短调至适宜长度,听到开始信号后开始跳绳,动作规格为双手正摇双脚跳绳,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回环(一周圈)计为一个,听到结束信号后停止。记录考生在1分钟内的跳绳个数。每名考生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
考生以下行为属于犯规:
1.单脚交换跳或反摇绳;
2.每跳跃一次摇绳多回环;
3.用手转动跳绳的转轴或更换手柄。
(六)犯规处理
测试次数为一次的项目,犯规一次,予以口头警告;犯规两次,酌情扣1-3分。
测试次数为两次的项目,犯规一次,以另一次测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如两次测试均犯规,补测一次作为最终成绩。
五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工作,成立由校领导、体育教师、教务人员、校医、班主任等参加的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科学谋划做好体育考试各项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规则及《考生须知》(附件2),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遵循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和体育运动规律,认真开展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在做好学生个人安全防护的前提下,指导学生合理安排体育锻炼。
(二)做好安全保障。各校要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摸底工作,掌握特异体质学生情况,实施精准管理。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和安全提示,严防运动锻炼过程中出现意外伤害。要提醒学生在出现气促、呼吸困难、胸闷、心跳异常、冒冷汗、心区疼痛(胸或背痛)等身体不适情况时,应立即停止运动并及时报告就近裁判或教师。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成绩,戒除“片面追求成绩、忽视学生成长”等功利化倾向。认真做好对考生、考务管理等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对体育场地、设施的安全检查与管理,杜绝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各考点要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专业急救人员、专用救护车辆及急救设备,做好安全保障。
(三)严格体检要求。严格落实“考前体检”工作,体育考试开始前,学校须组织学生进行体检,引导和提醒学生、家长实事求是,不隐瞒学生患基础性疾病等情况。凡患有基础性疾病等且不适合参加体育考试的,要坚决实行免考或缓考,全力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所有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必须认真填写健康确认表(附件8),并由本人、监护人签字。所有考生选择的考试项目,须由家长签字确认,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四)确保平稳有序。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家校联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把体育考试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结合起来,推动体育与健康教学改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结合体育考试特点及学校、学生实际,指导学生选择考试项目,加强学生诚信考试教育。学校要科学有效安排学生考前练习和训练,防范伤害事故。要做好家长咨询接待服务和送考工作。各考点要成立体育考试考务工作机构,细化体育考试管理,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有序进行,不得安排有直系亲属参加体育考试的人员参与考务工作。
各初中学校应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安排组织好本校的体育考试,并将体育考试安全应急预案、送考人员信息等在报名结束后1周内报市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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