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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开始江苏省将实施全省统一命题(2)

2022-09-01 10:56:20江苏省教育厅


  (五)推进考试评价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考试评价改革是落实中央“双减”精神,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推进育人方式转变,建设高水平高质量义务教育体系的重要渠道。

  1. 坚持把评价改革作为教学改革的有机环节。要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强化过程评价,改进结果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实现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方式的多样化;要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通过综合化的项目、任务的完成考核学生的学习表现;要创新评价工具和手段,积极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学习情况全过程、德智体美劳全要素评价。

  2. 推进学校考试管理改革。要严格执行《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范》(苏教基函〔2021〕33号)要求,注重发挥考试在诊断学生学习情况、改进课堂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功能。严禁组织“幼升小”“小升初”以及以分快慢班为目的的“分班”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得进行纸笔考试,小学三至六年级、初中各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各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不得针对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跨校际的考试。各学校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3. 建立完善学校、区域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整合教育督导、教育评估、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内容,探索建立学校、区域教育质量新型的整体评价体系。依据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2013年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2021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等文件精神,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区域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育人质量。

  4. 深化中考改革。坚持中考“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的定位。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完善和优化全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建设,坚持提高过程性评价在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中的实际应用。对中考组织时间、总分值、考试时长等进行相对统一的安排,减小各市中考方案的差异性。加强理化生实验技能、艺术素养、体质健康水平考查的研究与探索,分类形成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完善全省初中毕业生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的组织机制,进一步发挥教育考试部门的主管职能。从促进学生个性化成长、高中学校特色化发展出发,完善高中学校招生办法。加强中考命题评估,提高命题质量,进一步发挥中考对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的促进作用。加强研究与规划,形成具体方案,自2024年开始,实施具有江苏特点的全省统一命题办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课程教学管理水平

  要加强省、市、县、校四级课程实施组织领导。省教育厅统筹组织、全面领导课程改革,形成基教、体卫艺、师资、教科研、人事、财务、宣传、督导、评估、考试、电教与装备等处室(单位)相互协调的关系,提高推进课程改革的效能。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相应的组织体系,研制、实施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落实新方案、新标准的具体办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管理者要在全面、完整、系统理解的基础上,深刻把握改革的重点、难点,充分关注课程实施的各个要素、各个环节,把课程实施的组织领导真正变成义务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的过程。

  (二)加强培训工作的组织

  要充分利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义务教育课程方案与标准(2022年版)国家级示范培训”课程,组织所有教师和管理者,完成国家级的全员培训。在国家级培训的基础上,形成国家、省、市、县、校五级培训机制,分类组织,突出重点。省教育厅重点组织地方教育行政人员的专门培训,组织教科研人员、骨干教师等培训;设区市教育局重点加强学校管理者、学科骨干教师的培训;县(市、区)教育局重点完成分学科的教师全员培训;学校重点完成课程实施的过程性培训。

  (三)加强经费保障

  各地要根据课程结构的变化和教学要求的提高,适时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确保新方案新标准的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课程实施的进度要求,做好年度经费预算,保障新课程培训的顺利实施,保障与课程配套的设施设备建设与教学条件改善。要对教育数字化改革发展进行专门的规划,增加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课程教学的现代化、信息化水平。

  (四)加强对改革过程的监督

  要加强对课程改革的督导检查,把新课程的实施、学校教学改革的推进纳入到督导评估的体系当中,推进义务教育的内涵发展。要探索建立义务教育课程实施监测体系,建立省、市、县、校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的组织机制和网络平台,全面监测义务教育学校课程政策的执行情况、课程教学管理制度改革情况、课程开发与实施的情况、教学改革的情况、课程教学资源的建设情况、教师的工作过程和学生学习方式、学习质量情况,切实关注课程教学的实际过程,努力实现具有江苏特点的课程实施组织和机制创新。

  (五)加强舆论宣传

  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改变育人方式,就是要改变学生的学习生活,改变学校环境与文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重视舆论宣传的作用,在教育系统内部,营造积极浓厚的改革气氛,激发改革的热情;在全社会,要把深化课程改革与落实“双减”目标结合起来,加强与学生家庭、社区的沟通,为改革推进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育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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