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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徽蚌埠市区普高中考艺体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

2022-06-11 10:46:19蚌埠教育局

  中考网整理了关于2022年安徽蚌埠市区普高中考艺体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2022年蚌埠市市区普通高中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

  为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发展,全面提升我市素质教育发展水平,加快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根据省、市普通高中招生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按照“项目学校申报、测试统一组织、学生自愿选择、学校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符合条件的招生学校提出申报,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未列入计划的学校一律不得招生。

  二、招生学校

  蚌埠第一中学、蚌埠第二中学、蚌埠第三中学、蚌埠铁路中学、蚌埠第四中学、蚌埠第五中学、蚌埠第九中学、蚌埠田家炳中学、北师大蚌埠附属学校、北大培文蚌埠实验学校、蚌埠私立行知高级中学、安师大附属蚌埠美佛儿学校。

  三、招生计划

  (一)各学校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列入招生总计划,在统招指标内使用,未完成部分重新回流到统招指标。

  (二)2022年蚌埠市市区普通高中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见附件2。

  (三)市队校办运动员招生计划纳入学校总招生计划,报名时须单独注明,与特长生一起统一测试,分开录取,具体实施办法见招生方案。

  (四)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项目实际报名人数等于招生计划、小于招生计划并大于该项目招生计划1/2时,该项目招生计划相应核减为实际报名人数的1/2;当实际报名数低于该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2时,则取消该项目招生。

  四、报名条件与资格

  (一)报考省示范高中创新潜质生及省示范高中艺体特长生须是2022年蚌埠市市区初中应届毕业生。艺术、体育、小语种类别的特长生项目可在市域范围内招生。

  (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要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报考体育类特长生的,其体育中考成绩必须达到50分及以上。

  (三)其他条件见各学校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招生细则。

  五、测试安排

  2022年创新潜质生测试时间安排在6月25日进行;艺体类特长生专业测试时间安排在6月26日进行。具体测试项目评分细则详见各校招生细则。考点及测试时间安排(见附件3)。

  六、测试办法

  (一)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测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按照相同项目集中测试,单一项目由各招生学校具体负责的形式组织实施。各招生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

  (二)报考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2022年蚌埠市初中阶段毕业学业考试(简称中考)。

  (三)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的专业测试不设缓(补)考,不收费。

  (四)各考点学校在组织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时应做到:

  1.与招生学校充分沟通,科学制定专业测试工作方案,包括招生计划、测试办法、评分标准、考试安全及疫情防控等工作预案和录取办法,6月9日前将上述工作方案(含电子版)以文件形式报市教育局,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2.报名和测试期间学校要设立公示栏,向考生公示本校招收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工作方案、包括考生须知、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流程、测试成绩和监督电话等内容。要进一步提高考试透明度,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3. 遴选评委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聘请高水平的专业评委,外聘评委不得少于2/3,每个专业类别评委不得少于3人。聘请的评委须具备以下条件:

  ⑴热爱本专业工作,办事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⑵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⑶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及较强的工作能力; ⑷能自觉遵守评判工作的各项纪律且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 ⑸身体健康,能够参加评判工作的所有活动。

  评委在评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签字确认,确保评分工作客观、公平、公正。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其评委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加强对考生的管理,要求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考试规则,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5.各考场成绩记录人员必须仔细核对考生每项测试成绩,并认真细致地填写成绩记录单,严禁在成绩记录单上进行涂改,违者以作弊处理。

  6.考生测试成绩记录单一式三份,一份由招生考点学校存档,一份在招生学校公示栏中张贴,一份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在考试结束后,凡具备当场公布成绩条件的项目须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7. 招生学校按类别、项目将全部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并在学校网站和公示栏进行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时间上报。

  8.各考点学校成立由主考、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的特长生考试仲裁组(不得少于3人),全权负责处理解决考试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事宜。在形成仲裁决议时,必须由仲裁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并认真做好文字记录。如考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异议,须在成绩单签字前向考点仲裁组提出申请。由仲裁组进行复查,并及时向考生反馈复查结果。

  七、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各招生学校将本校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报市教育局备案批准后,通过市教育局网站、校园网、公告栏等向社会公布。

  (二)学生自愿报名。具备招生条件的学生自主选择学校,按要求到招生学校报名。考生只能报考一项(含创新潜质生),不得兼报。招生学校要认真审核,及时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条件等在学校公示栏和校园网公示,并在6月14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如有重复报考两个及两个以上学校(或项目)的,取消其报考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资格。

  (三)专业测试。由报名学校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到规定考点参加专业测试,测试成绩在市教育局网站及招生学校校园网和公示栏进行公示。

  (四)志愿填报。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只设1个志愿,报考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的考生在中考志愿填报时须填报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志愿,所填报志愿必须与报考学校一致,否则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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