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东阿中考招生录取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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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东阿县教育和体育局发布“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2022年全县初三毕业生在籍人数4373人。按市教育和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全县公办、民办学校共招收普通高中学生2700人。其中东阿一中、实验高中两所公办高中学校各招生18个班,人数各900人,南湖高级中学县内招生19个班,900人(含1个30人体育特长生班)。
以下为全文——
为切实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2〕23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2〕38号)《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聊教体字〔2022〕28 号)有关要求,结合东阿县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对象
具有东阿县学籍的2019级、2020级初中在校就读学生及县外回原籍报考高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考试科目及成绩应用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30分)、物理70分、化学60分、生物6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地理60分、信息技术10分。地理、生物学科可申请补考或重考1次,重考以最高成绩计入总成绩。
因疫情形势,经过充分调研,今年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取消测试,相关成绩按满分计入总成绩。
市外回原籍考生须参加上述所有科目考试,市外成绩不予认可。
(三)考试时间
6月14日:8∶30—9∶30地理 10∶00—11∶00生物
6月15日:8∶30—10∶30语文 15∶00—17∶00英语
6月16日:8∶30—10∶30数学
15∶00—16∶30道德与法治
17∶00—18∶00历史
6月17日:8∶30—9∶50物理 10∶30—11∶30化学
(四)考试形式及注意事项
1.所有学科实行闭卷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2.对于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考生,凭市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可以申请免考英语听力测试,考生成绩按30分×(笔试成绩÷90)计算。
(五)考试报名
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5月16日—20日,考生登录“聊城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招生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wsbm.lcedu.cn)进行报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须同学籍信息一致,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通讯畅通。
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学生,也实行网上报名,无须到户籍所在地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需先选择“回原籍”报名入口,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籍证明、户口本),经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填报志愿。
(六)试卷评阅及成绩公布
试卷评阅采取网上集中评阅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于6月底公布,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对学校、教师和学生排名。
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初中学校严格按程序实施,评价结果以A、B、C、D的形式等级呈现,按照等级对应分值核算,总分60分,按学生实际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1.招生计划。2022年全县初三毕业生在籍人数4373人。按市教育和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全县公办、民办学校共招收普通高中学生2700人。其中东阿一中、实验高中两所公办高中学校各招生18个班,人数各900人,南湖高级中学县内招生19个班,900人(含1个30人体育特长生班)。
2.招生范围。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具有本县域内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南湖高级中学优先招收东阿县域内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满足县域内高中阶段教育需求的情况下,经县教育体育局申请报市局同意,可面向学位不足的县(市、区)招生。所有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同步进行。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二)志愿填报和报名条件
志愿填报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同时进行。志愿分为普通高中和职业院校两个类别,普通高中和职业院校志愿可兼报。
1.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具有东阿县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只可填报1所学校,不限制公、民办学校。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照考生本人意愿选报一所普通高中学校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擅自代替学生填报志愿。
2.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对象为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填报志愿时间:
5月16日—20日,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填报“3+4”高职高师本科、五年制高师专科、五年制高职专科、中等职业教育首次志愿;
7月11日—12日,填报五年制高师专科、五年制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教育第一次征集志愿;
7月21日—22日,填报五年制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教育第二次征集志愿。
(三)招生录取办法
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网上录取,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分为“3+4”高职高师本科、普通高中、五年制高师专科、五年制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教育5个批次。录取工作按5个批次依次进行,各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录取。
1.普通高中录取办法。按照志愿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先录取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特长生加分的考生,去掉加分后参加指标生录取。
(1)指标生分配政策。以初中学校综合评估情况和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将优质高中招生计划的60%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并及时公示指标生分配情况。分配的指标生计划在不低于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50分的情况下有效,低于50分取消计划。从今年新初一学生开始,具有所在初中3年完整学籍的考生方可享受该校指标生政策。
(2)特长生招生政策。特长生招生加分人数控制在特长生招生计划的2倍以内,加分分值控制在100分以内,特长生单独编班。有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要科学制定招生方案,于6月8日前报送县教育和体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考生测试由招生学校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组织实施。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既定办法和程序开展考生测试工作,并及时公开录取结果。
(3)统一招生录取。普通高中录取按照招生计划的100∶103划定最低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建籍。录取过程中,及时公布各学校录取分数线,将未录满的计划数统一向社会发布。
普通高中于7月10日前张榜公布录取考生名单,签发录取通知书。
2.职业院校录取办法。职业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单科成绩高者优先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