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黄石公办学校中小学收费标准(3)
2021-09-30 09:22:53黄石教育局
普通高中收费标准
1.本标准依据鄂教财〔2006〕8号、鄂价费〔2009〕338号、鄂价费规〔2013〕110号、鄂价费规〔2013〕215号、鄂价费〔2014〕95号、鄂价费〔2015〕170号、鄂价费〔2017〕5号和黄医保发〔2021〕14号制订。教科书及教辅材料依据鄂教幼高办函〔2021〕9 号、黄教基〔2021〕22号核定。
2.根据鄂教幼高办函〔2020〕1号文件精神,高中一、二年级教材配套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根据需要在市场自行购买(教材出版发行单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不得选用、统一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
3.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在每学期末按多退少不补的原则及时结算预收的费用,并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支出清单。
4.公办省市级示范高中名单:黄石一中、黄石二中、黄石三中、黄石五中、黄石六中、黄石七中、有色一中、大冶一中、大冶实验高中、大冶二中、大冶六中、阳新一中。
5.民办高中名单:黄石市慧德学校、黄石市育英高中、大冶华中学校、大冶市英才高中、大冶聚龙高级中学、阳新县英才高中、阳新县兴国高中、阳新兰天高中。
6.学校应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按规定公示而未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政策规定不符的,不得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