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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辛集市中考普高民办高中招生计划

2021-06-13 08:54:30中考网编辑

  中考网整理了关于2021年辛集市中考普高民办高中招生计划,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辛集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市域外普通民办高中在我市招生的公告

  为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1〕13号)要求,现将2021年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

  招生计划

  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辛集市招生,须在6月13日前,由学校所在设区市教育局将招生计划一次性函告辛集市教育局。经辛集市教育局研究复函并待中考成绩公布后,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按照复函核定的招生计划进行自主招生。未经辛集市教育局复函确认的招生计划无效、招生结果无效。

  二

  招生录取

  按照辛集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复函允许在辛集市招生的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只允许在我市报考非市属高中类(代码“77”)考生中进行自主招生,市属高中类(代码“99”)中的招生结果将不予认可。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不得在公布中考成绩前录取学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录取辛集市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学生。

  三

  录取确认

  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未经辛集市教育局复函许可招收的学生,我市不予确认,在我市有违规招生行为、不良招生记录的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一律取消在我市招生资格,违规招生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招生学校和家长自行承担。

  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结束后,需由学校所在的设区市教育局于7月30日前将录取学生名单(包含录取学校名称、学生姓名、学籍号、准考证号、中考成绩、初中毕业学校)函告辛集市教育局,经辛集市教育局复函确认后,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据复函名单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为学生注册学籍。未经辛集市教育局复函确认的学生不予转接学籍。

  四

  招生纪律

  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跨市招生、超计划招生;严禁市域外普通高中以任何形式在我市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掐尖”招生;严禁市域外普通高中之间借对方名义混合招生;严禁以金钱、实物或其他形式收买或变相收买学生;严禁市域外普通高中与社会培训机构在我市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将列入黑名单,并在年检中给予不合格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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