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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市中考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21-06-13 08:34:55中考网编辑

  中考网整理了关于2021年北京市中考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1年高级中等学校

  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有关委办局(总公司),有关高等学校、中专学校: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京教基二〔2018〕16号)精神,为稳妥推进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现就做好2021年本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优化考试招生政策,更加突出教育公平、更加惠及广大考生、更加体现科学规范,营造更好的教育生态,精心组织,确保实现“平安中考”工作目标。

  二、招生计划编制和招生政策

  (一)统筹考虑学生发展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2021年拟定本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规模8.95万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规模6.18万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2.77万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规模0.91万人,职业高中招生规模0.69万人,技工学校招生规模0.66万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0.23万人,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招生规模0.28万人。

  (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计划编制工作按市、区两级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进行。市教委负责对全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计划的宏观管理和统筹指导,市教委和市发展改革委联合下达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有关高等学校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安排技工学校分学校招生计划;各区教委负责安排本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分学校招生计划。各相关单位应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做好招生计划编制工作,全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计划须经市、区教育部门或相关部门审核后以文件形式下达,并刊登招生简章。

  (三)按照《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深化育人方式改革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京教组发〔2020〕2号)要求,围绕普通高中教育科学定位,着力构建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引导学校由注重生源选拔转向深化课程和评价改革,有效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

  (四)普通高中招生要统筹安排、适度规模。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要依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京教策〔2005〕8号),每班不超过45人。为适应我市高考综合改革要求,结合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调整,推进走班制教学,满足学生自主选课需求,各校要做好教室和教学设备等条件保障。同时,为进一步提升优质教育资源效益,优质高中班额原则上不低于40人。

  (五)按照教育部关于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相关政策要求,落实优质高中“校额到校”招生政策,将全市优质高中5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一般初中校,统筹优质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我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六)部分优质高中可适当编制跨区招生计划,重点向优质教育资源比较短缺的区域倾斜,严格控制跨区招生规模,继续适度压缩跨区招生计划;城乡一体化普通高中可在资源输出区适当编制跨区招生计划;民办高中招生重点向办学所在区倾斜,编制分区招生计划。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获得“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称号的职业高中可根据学校办学实际在全市范围招生,不对各区分配计划指标。

  (七)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按照统一招生模式录取,主要面向办学所在区招生,可适量编制跨区招生计划并适度压缩。学校在中考出分后,考生填报志愿前,组织进行以外语能力方面为主的资格性测试,按照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合格名单,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在统一招生中,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依据志愿和成绩进行录取。

  (八)进一步优化完善中高职衔接和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打造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贯通式培养立交桥,构建符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九)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要求,认真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资格审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升学申请且通过资格审核的随迁子女考生,可参加2021年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

  三、考试工作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教基二〔2020〕2号)要求,2021年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

  (一)中招录取总成绩满分为660分,计入成绩的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和体育与健康,其中历史、地理和化学、生物中各选择成绩高的一门计入成绩。

  语文试卷总分值为100分,数学试卷总分值为100分,外语总分值为100分(卷面成绩60分,听力口语成绩40分),听力口语考试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与统考笔试分离,有两次考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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