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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川南充中考招生工作通知(6)

2020-07-11 15:37:50中考网整理

  五、收费标准

  2020年中考收费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规定的标准收取,每生60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考及高中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社会稳定,事关教育行风,是一项政策性强、规范性要求高的工作。各县(市、区)教科体局要高度重视,紧密配合,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认真落实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考试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安全进行。

  (二)严肃考风考纪。各县(市、区)教科体局要明确岗位职责,严格程序,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考风考纪建设,杜绝失密、泄密等考试事故发生,确保考务工作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三)严格招生纪律。各县(市、区)教科体局要严格执行省、市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招生秩序,规范招生行为。招生工作情况将纳入年终对各县(市、区)教科体局目标考核和教育质量评价。

  (四)健全监督机制。市教育体育局将全程管理和监控全市中考及高中招生工作。各县(市、区)教科体局要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畅通举报渠道,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和举报。建立招生“黑名单”制度,严重违规的学校、校长将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五)完善公示制度。各县(市、区)教科体局对享受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要进行公示。学校招生要做到办学条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八公开”。

  (六)做好宣传咨询。各县(市、区)教科体局和各招生学校要精心策划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和指导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准确、全面地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宣传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等,正确引导舆论,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招生宣传材料须报经当地教科体局核实同意后,方可发布。严禁不具备招生资格的学校招生;严禁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严禁各地各校接受跨市(州)招生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各县(市、区)教科体局应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凡出现上述违规行为并扰乱我市招生秩序的单位和个人,一经举报查实,将按管理权限严格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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