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太原中考报名政策
中考网整理了关于2020年山西太原中考报名政策,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太原市2020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将于5月20日开始。5月12日,针对广大考生和家长比较关心的具体问题,太原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对此做出了详细解读。
1 中考报名条件有哪些?
答: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评定合格。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⑴具有太原市户籍的应届生、往届初中毕业生;⑵属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在太原市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居住一年以上)、合法稳定的职业(工作一年以上),本人是具有太原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就读一年以上)的应届初中生或具有太原市《义务教育证书》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2 中考报名何时进行?
答:申领报名号、网上填报:5月20日8时至24日18时;现场确认:5月25日至29日;网上缴费:5月26日至31日。逾期不予受理。
3 中考报名流程有哪些?
答:1.毕业学校和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简称报名单位)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学籍、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证明等)。
2.报名单位审查核发《报名登记表》“中考报名号”“报名登录密码”;考生交验有关证明材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材料、政策性照顾材料等)。
3.考生按照填表说明要求,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
4.考生登录“太原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taiyuan.gov.cn),在导航栏点击“中考招生”,进入“考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⑴点击“考生登录”开始报名;
⑵首次登录须修改登录密码;
⑶根据填写的《报名登记表》,认真录入报名信息;
⑷点击“确定”,完成报名。(考生可以在5月20日8时至24日18时的时间段,多次上网校对、修改报名信息)。
5.报名单位对考生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照片。
6.报名单位打印《太原市2020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审核表》,由考生、考生家长和班主任(区招办审查人员)进行校对和签字负责。
7.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
4 考生在哪里领取中考报名号和登录密码?
答:1.应届生凭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由学籍所在学校核发。
2.外返生、本市户籍往届生通过电话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登记报名信息后申请核发并预约现场确认时间。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往届生通过电话向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登记报名信息后申请核发并预约现场确认时间。
以上2、3类考生的户口簿(户籍证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带有初中学籍号的《学籍证明》或初中《义务教育证书》在现场确认时由报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5 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后,考生在何时何地进行现场确认?
答: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后,5月25日至29日,应届考生在学籍所在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往届生、外返生按照预约的时间前往报名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
6 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中考报名工作做了哪些应对和准备?
答:根据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管理的要求,我们除做好初三年级日常防控外,针对中考报名工作的几个关键环节又做了进一步的加强和充分准备。
1.适当延长报名、确认时间。往年报名、确认工作一般在5天之内完成,今年为适应分时错峰工作要求,我们把报名、确认时间延长到10天,给考生、家长及工作人员充分的时间顺利、圆满完成报名工作。
2.校内考生集中网报,统一安排,分批错峰。
3.加强照片采集管理,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搭建采集场所。细化工作流程,依次有序采集。
4.首次施行网上缴费,减少人员流动,取消现金接触。
5.首次施行考生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的方式自助重置登录密码,减少考生及工作人员流动与聚集。
6.针对往届生、外返生流动性强、来源复杂等实际,采取积极措施加以防范。
7 今年往届生、外返生的报名有什么特殊要求?
答:往届生、外返生流动性强,来源复杂,是中考报名工作中疫情防控的重点与难点。往届生、外返生及家长可通过电话向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真实、完整登记报名信息后,由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初步审核并发放报名号及密码,同时约定现场确认时间。
电话领取报名号及密码的时间为5月20日至2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 30。报名期间咨询电话较多,如遇忙音请耐心等待并稍后再拨。
在现场确认时间,带齐报名资料,如有近期湖北或中高风险地区居留史的,还要提供14天隔离观察证明、核酸及抗体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在进行健康状况登记、体温测量、健康码验证等手续后,即可进行现场确认和照片采集。
8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审查需要送交哪些材料?
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交付的审查材料有:
1.随迁子女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其中在本市工作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和《房屋产权所有证》《不动产权所有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租房合同(附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中的任意一项。
4.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在本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工商营业执照》(附营业单位2019年度全年纳税证明)或流入地《劳动用工合同》(附2019年度全年工资证明和在本市缴纳的社保证明)等任意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