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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3)

2020-04-24 15:04:58中考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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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考务组织

  (一)2020年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规范考场设置和实施程序。加强安全保密,建立健全诚信机制,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有关考务工作要求另行发文。

  (二)跨区报考的考生在初中就读区参加所有科目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其政策性照顾项目的审核认定也由就读区招考机构负责。

  (三)符合要求的残疾考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和道德与法治科目考试可申请相应合理便利,具体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市残疾学生申请统一学业考试合理便利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20〕4 号)执行。

  (四)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科目实行全市统一网上评卷,评卷教师的选聘另行发文;其他科目考试评定工作由各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评卷工作要严格按照市教委的要求及市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安全保密、规范管理、统一标准、严守纪律。

  (五)考生若对本人网上评卷科目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2天内,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主要核查成绩处理各环节有无差错,不重新评卷。考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不查阅试卷。复核结果由市教育考试院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反馈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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