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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北京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3)

2019-11-19 18:23:11中考网整理


  2.父母身份证。

  (三)符合“父(或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非京籍考生应提供下列材料:

  1.考生户口簿;

  2.父(或母)本市户口簿;

  3.父母结婚证;

  4.考生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北京市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

  (四)拟在京参加中职学校考试和录取的“随迁子女”考生应在报名同时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1.父母居住证、居住登记卡或工作居住证;

  2.父母与子女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交户口簿;父母与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孩子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北京市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

  3.父母身份证。

  学校根据“报名信息确认单”和考生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并于11月15日前登陆中招信息服务平台完成初审结果标记。市公安局负责进城务工人员居住登记卡、居住证审核;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北京工作居住证审核;市社保中心负责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情况审核;市教委负责学籍审核。各区中招办12月2日下载审核结果通知书,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考生和家长。

  五、英语听说机考选考工作

  2020年中考英语听说机考(以下简称“英语机考”)于2019年12月21日和2020年3月21日进行。考生在中考报名时须选择是否参加两次英语机考,未参加中考报名的学生不能参加英语机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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