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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西晋城市中考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2019-07-18 09:55:12中考网整理

  2019年山西晋城市中考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公布了,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各县(市、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学校、市直初中学校: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9〕9号)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我省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晋招考中〔2019〕5号)精神,按照晋城市教育局《关于严格规范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晋市教基字〔2019〕13号)要求,制定我市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录取实施细则。

  一、完善招生机制,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主体,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学校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和结果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制度。要主动接受政府、纪检监察部门、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把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切实落到实处,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中考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2.市招考中心通过“晋城市中考信息管理与服务”网络平台,(网址:www.jckszx.cn)增加中考管理与服务的透明度,提升中考管理与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实现考生网上自主报名、填报志愿,本人报名资料、优质普通高中分配计划资格、政策性加分资格及分值、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录取状态、录取结果等信息网上查询。高中学校招生实行网上统一录取。

  6月22日之前,市招考中心通过“晋城市中考信息管理与服务”网络平台与初中学校班级张贴两种方式,对考生是否具有优质高中分配到校计划资格,政策性加分资格,考生类别,体育、理化实验、信息技术分数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县(市、区)招生部门负责接收登记问题反映,并及时书面将问题反映移送给主管部门进行核实。未按规定公示公布的,录取时一律不予采用。

  优质高中分配到初中的学生资格由相关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初中学校确定、公示和解释。考生对资格确定提出的异议,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及依据要明确答复考生。

  3.全市高中学校(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分校招生计划、生源范围由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审定的招生计划(专业)下达,并向社会公布;

  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审核后下达,省、市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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